深圳1家事业单位人均年薪超30万 处罚仅收回2万_人民监督网 

深圳1家事业单位人均年薪超30万 处罚仅收回2万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

  员工年薪近30万

  2010年12月22日,一则题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各大网站流传。帖子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对此,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朱文芳,副主任朱文、江慎荣以及综合科科长肖戈扬相继回应称,网帖中的工资列表的确为该中心员工制作,但只是一份申报预算的清单,早已被否定而作废。回应引发网友质疑。

  审计印证报道属实

  “天价工资”最终引起国家审计署注意,并于日前完成专项审计。披露的审计报告中显示,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这份审计调查印证了媒体披露的大部分事实。

  审计报告指出,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收入来源构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自有物业”收入,预算总收入与披露相合。报告还提及,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处理仅收回两万元

  国家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最牛工资”曝光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至今无法打开,该中心负责人也未作任何解释和回应。

  而身处漩涡中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未受太多影响,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其财政纳入深圳市财政统一预算,工资数额进行下调,具体不明。未出现人事变动,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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