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高招聘效率的角度来看,把招聘权交给事业单位,是符合实际的方式。但在监督不畅的背景下,自主招聘也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带来空间。“萝卜招聘”层出不穷,常常成为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
“事业单位亮了。”上周,这句“网语”让人印象深刻。通常在网络上,“亮了”就意味着被网友聚焦,成为“热词”。而这句略带玩笑意味的留言,也恰到好处地总结了上周几条热门新闻。
25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其中包括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审查资格、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
事业单位招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热点。与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公务员考试相比,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更强调公共服务的专业技术性,需要根据岗位选用人才,与公务员考试强调“一把尺子量人”相比,其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而从提高招聘效率的角度来看,把招聘权交给各个事业单位,也是符合当前实际的方式。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监督不畅的大背景下,自主招聘也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带来空间,出现了一些用人不公现象。“不批条子进不去,不是亲属上不来。”出现在招聘中的这些裙带关系,让群众深恶痛绝。专为特定人员设置岗位、设定条件的“萝卜招聘”,以及种种“内定招聘”、“人情招聘”层出不穷,常常成为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
在江苏泗阳县近期举行的事业单位招考中,一个职位的笔试成绩前4名竟然座位连号。此外,本次招考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面试时间安排在20日,网友质疑是“掩人耳目、速战速决”,而且涉嫌“萝卜招聘”。泗阳县招聘小组称,其中3名考生有舞弊行为,成绩被取消,负责此项工作的人才中心主任被停职调查。
此前,对河北省社科院2011年招聘,网友提出质疑:父亲是“一把手”、招来女儿当下属。当地成立的调查组回应,整个招聘环节并无暗箱操作和违规违纪,该单位“一把手”也没有参与面试环节。此事也许形式上没有问题,但如何维护招聘的公信力值得考虑。公开信息、执行回避、加强监督等,相关制度应该更加具体明确。
总结一下近期查处违规招聘的流程,一般包含这些关键词——出现问题、媒体曝光、追究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媒体曝光成为揭露违规招聘的主要手段,这体现了舆论监督在守望社会公正上的巨大作用,也恰恰反映出制度监督的缺失。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怎样把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结合起来?如何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怎样明确违规招聘的法律责任和追责机制?如何避免常见的岗位条件歧视,以防止招聘为某些人“量身定做”?期望正在收集意见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能对这些关键问题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