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的中国创造BMC_人民监督网 

可悲的中国创造BMC

2006-05-01 18:00 来源于:转载 | 作者:904455138 | 浏览:
http://video.sina.com.cn/v/b/93847598-1798600837.html ! http://q.weibo.com/599760?source=weiboprofile ! http://t.cn/zjN1LbJ http://t.cn/zjYQSa0 在郎咸平微群里重发的微博请大家速关注和转发! http://q.weibo.com/599760?source=w

http://video.sina.com.cn/v/b/93847598-1798600837.htmlhttp://q.weibo.com/599760?source=weiboprofile! http://t.cn/zjN1LbJ
http://t.cn/zjYQSa0在郎咸平微群里重发的微博请大家速关注和转发!http://q.weibo.com/599760?source=weiboprofile            @陈有西律师 邪不压正是真理!古往今来正与邪一直就在不停的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后的结果总是邪不压正!正的能量总是能够战胜邪恶的势力!民心不可辱!民心不可欺!我们在这艰难的时刻数百万的会员和渠道商,依然在坚信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岐山纪委书记会做我们坚实的靠山会关注我们!中国首创BMC模式是我们国家创新领域的瑰宝。可是现在受美国等西方黑恶势力的打压,望中央领导揪出卖国贼。精彩生活现有676万消费会员12万渠道商承受了9个月的不白之冤。2012年5月6号日本内参提出如果精彩生活BMC在中国运行1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唯一经济大国.日本经济学家雄木三本在晚宴时说:这绝对不是中国创造。如果是中国创造中国太厉害了.公司在中国运行5年了。没想到政府受幕后黑暗势力的操纵和某些中国政府官员用金钱利益相互勾结不顾百姓死活恶意打压中国民族创新模式BMC。震惊世界的特大涉嫌传销案件在南昌经过5天的审理。事实真相已经大告天下。南昌公检法恶意歪曲事实造成特大冤案假案对人民群众已经造成严重的伤害。多少家庭已经破裂。妻离子散。给社会带来严重不安定因素。更可恶的是18日头天开庭.政府某些官员不惜降低媒体的公信力为代价在19日早晨通过主流媒体央视13频道《朝闻天下》直接定性精彩生活是传销使用了先定性后审理的天下奇闻。造成很多人聚集央视门口讨要说法。更可悲的是现在已经找不到当天播出的文稿和视频。被他们已经删除。央视是中央政府的喉舌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为将来的社会和谐埋下极大隐患。一个盈利1亿多的公司竟然被南昌公检法错误审计出亏损13亿。严重违背了道德和良知。是谁竟然在庄严的国徽之下还在上演屡屡丑闻。制造了震惊世界的特大涉嫌传销冤案。最终没能逃脱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
      强烈呼吁中央政府召开公开听证会。为人民利益着想。地点应在北京审理此案。原因南昌公检法到处抓人恐吓前来听审的人民群众。望领导明察秋毫。让中国BMC走向世界,让世界走向中国,为中国全面进入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