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森林:遏制“三公”腐败关键在于治权_人民监督网 

张森林:遏制“三公”腐败关键在于治权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腐败备受诟病,也成为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注、讨论的焦点。不少人认为,将财政经费使用全部列入预算,同时推进预决算公开,既杜

     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腐败备受诟病,也成为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注、讨论的焦点。不少人认为,将财政经费使用全部列入预算,同时推进预决算公开,既杜绝了“桌子底下”乱花钱现象,也能在群众雪亮眼睛的监督下,迫使某些人规规矩矩,不敢存有非分之想。此话固然有些道理,真要这么做也势必会产生一定效果,但仍旧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

 实际上,“三公消费”腐败泛滥的本质是权力缺乏约束,因而治理起来既要看住“钱”,更要盯住“权”。

 很明显,只要权力能够继续随心所欲,那就会“办法总比困难多”。其一,“三公消费”在账面上往往都是“名正言顺”,真相只有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知道,公开了民众也未必看得出。其二,即便如一些人所言,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统统纳入预算管理,但某些人凭借手中的权力,还愁吃喝玩乐无人埋单?

 毫无疑问,遏制“三公消费”关键在于治权。唯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权力制约,废除“一支笔”审批,推行集体研究决定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对挥霍者“零容忍”,罢官免职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以及鼓励民众举报并消除其后顾之忧,才能保证预算管理货真价实,才能防止官员把权力变成特权,也才能有效遏制“三公消费”腐败。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