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澧接访者与患癌访民合影摆胜利手势(图_人民监督网 

湖南临澧接访者与患癌访民合影摆胜利手势(图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 昨日,一组接访人员与访民的合影照片在网上披露后,引发关注。照片显示,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派往长沙接访的两名工作人员,在与患有癌症的访民段新德合影时,面带笑容,并分

.  昨日,一组接访人员与访民的合影照片在网上披露后,引发关注。照片显示,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派往长沙接访的两名工作人员,在与患有癌症的访民段新德合影时,面带笑容,并分别摆出“胜利”手势,其手势被网友怀疑为庆祝“接访顺利”。同时公布的,还有此前临澧县信访局局长在街边为段新德摇扇的照片。

  段新德昨日向新京报记者称,照片是今年8月和11月18日在湖南省委门前由其妻拍摄,照片中的两名男子,是临澧县信访局等部门派来的接访人员。临澧县信访局局长庞业文昨晚证实照片属实,称照片中为段新德摇扇的是他本人,摆出“胜利”手势的分别是信访局干部和社区治安主任。庞业文称,之所以拍下这些照片,是因为知道段新德病情好转以及可以接其回家后,一时高兴所为。

  照片发布者:访民受辱

  昨日出现在网上的这组照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拍于夏天,段新德身披白色的布,上面写满“冤”字,有被指信访官员的人为他摇扇“哄其回家”。

  另一部分照片中,这块白色的布被挂在段新德的脖子上,左右两边的接访人员摆出了“胜利”的手势。在两组照片中,段新德表情凝重,与他合影的人则都面带笑容。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组照片最初均来源于某网站论坛“有料天天报”版块,发布这些照片的是该版块版主李根。

  李根称,段新德之前找他,希望他能够通过网络帮助维权,段的妻子告诉他,上访时经常有接访人员侮辱段新德,“我告诉她,再侮辱就把照片拍下来,结果第一天说了,第二天就传来了照片。”

  访民:妻子哭着拍照

  段新德昨日介绍,这两组照片分别拍摄于今年8月初和11月18日。其中8月初拍摄的照片中,持扇者是常德市临澧县信访局局长庞业文,11月18日拍摄的有官员摆“胜利”手势的,分别是临澧县信访局干部和当地政府派来的接访人员。两组照片均拍摄于湖南省委门前。“是我的妻子哭着拍摄的。”

  据此前媒体报道和段新德的说法,2010年7月,因工程承包项目纠纷,段新德被临澧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打伤,后因对方拒绝付医疗费用,行凶者未被追究等原因,他和妻子开始上访,均被接访人员接回。

  段新德称,11月18日在湖南省委门前,接访人员拉扯他,是要消耗他的体力好带他回去。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妻子一边哭,一边告诉对方丈夫患有癌症,再拉扯就要拍照,结果对方回答“你拍吧”,还摆出了各种手势。

  昨晚,临澧县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听说合影一事,但未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

  ■ 回应


  信访局长:已批评合影者


  称照片拍摄于省委门前;上访者否认“高兴”

  昨晚,临澧县信访局局长庞业文承认网传照片的真实性,证实照片分别拍摄于今年8月和11月,地点均为长沙市的湖南省委门前。

  庞业文说,照片中为段新德摇扇的是他本人。据他称,当时天气燥热,其他人均身穿短袖,而段新德身着长袖,并披着写满“冤”字的布,怕段新德中暑才为其扇扇子。“网上的帖子我看了,还是比较客观,我也是为了哄他回家。”

  庞业文说,11月份的照片中,摆出手势与段新德合影的俩人,分别是临澧县信访局干部和当地社区的治安主任,“我已经批评他们了,我们局那个工作人员现在正在休假。”

  对于为何要拍照片,庞业文说,当时这些工作人员跟段新德吃住在一起有10多天,彼此都非常熟悉,在医院为段新德检查身体时,得知他的癌细胞已经减少有好转趋势,后来大家又得知当天下午6点就可以接段新德回家后,一时高兴就拍下了这样的照片。

  但段新德并不认同庞业文的说法,“你看照片中我的脸色,我能高兴的起来吗?”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