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官员承认与已婚女签包养协议 现成普通员工_人民监督网 

广西官员承认与已婚女签包养协议 现成普通员工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近日,多家网站出现名为《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包养情人》的帖子。11月18日,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税务分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

 近日,多家网站出现名为《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包养情人》的帖子。11月18日,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税务分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11月4日陶毅已被免职,目前,陶毅已被调到港南区地税局征收服务部以一般工作人员身份工作。

  该网帖称,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与已婚女子樊某有“包养关系”。该网帖中附有双方签名的协议书复印件的图片,该协议包括六点:一是男女双方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二是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三是男女双方若发生矛盾,以书面形式分手;四是若违反第一点,则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万元,以此类推;五是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家庭,否则按规定处罚;六是男方应照顾女方的生活,金钱双方协商。协议书上有双方的签名,落款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

  该网帖中还有一份打印版文字图片,显示陶毅与樊某之间的“包养”过程。根据相关描述:陶毅于2012年6月中旬认识樊某后,就对其展开强烈的追求,樊某一直持拒绝态度。2012年8月1日,陶毅邀樊某陪他过建军节和共进晚餐。当晚,樊某深度醉酒后,在毫无知觉反抗能力下被陶毅在车上强奸。之后的几天,陶毅一直陪着樊某,安慰樊某,并要求樊某尽快回去与丈夫离婚并和自己结婚。后陶毅离婚,樊某也应陶毅要求离婚。樊某离婚后,陶毅就不见樊某,并委托其母与樊某谈分手。

  11月18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陶毅和樊某。

  樊某称,网帖上的打印版文字图片内容是她向纪委和媒体提供的材料,但是网上“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包养情人”的帖子并不是她或她的家人所发,该帖发于11月3日,第二天早上她才知道,目前并不清楚帖子是谁发的。

  陶毅说,协议书确实系他所写,起因是有一天晚上在烧烤摊吃夜宵,一女孩坐到他的大腿上,樊某出现后跟他大闹一场。其实,那个女孩是他的堂妹,当晚在一起的还有他堂哥等人。

  对此,樊某表示,3月28日晚,自己在贵港市区一个烧烤摊见一年轻女子坐在陶毅的大腿上,于是与陶毅发生冲突。“当晚,陶毅回到住处,拼命向我解释。”次日,陶毅写下了协议书。

  樊某说,认识陶毅的当天就告诉他自己的婚姻状况,并说自己有孩子。但陶毅说他已离婚,也有一个小孩。在此后的相处过程中,樊某发现陶毅经常与其他女人往来,并且经常不接她电话。

  “其实他的心蛮好的,是小孩子的心,没有坏心。”“但是陶毅控制能力太差,受不了其他女孩对他的诱惑。”樊某说,自己对陶毅现在仍然有感情,不愿走到这一步,只是想给他一点惩罚。“我觉得他一开始就是骗我的,不是一份真感情。如果不是欺骗,就是背叛。”

  樊某说:“我跟他在一起不是为了钱,我并不知道他没有离婚。后来当我知道陶毅并没有离婚的时候,陶毅许诺,如果离不了婚,就给我15万元,外加一套房子。”

  5月3日,陶毅与其前妻正式离婚。5月4日,樊某回广东办理离婚手续。樊某说,“我回家办离婚手续的时候陶毅还问事情办得怎么样,但离婚回来就不见我了。”

  樊某说,与陶毅的关系恶化后,陶毅的家人想让她交出协议书的原件,并赔偿她3万元精神损失费。

  樊某称,她于10月23日向纪检部门递交了相关材料,当时只想讨一个说法,但没想到事情会闹这么大,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樊某希望事情不要再发展下去了,“我的错误我愿意承担,但是希望不要连累自己家人和前夫一家人。做出这种事情,已经够对不起他们一家人了。”樊某称,自己愧对家人、孩子和前夫。

  “这个女的目的是想要钱。得不到钱,就想毁我名誉。”陶毅说,“她明明签字拿走3万元并表示日后不再纠缠我,事后,她又在她所谓的哥哥的授意下,发来短信要我赔她10万元,她分明是敲诈我。”陶毅称,他已经报案。

  陶毅称,樊某在与自己交往期间,所使用的姓名、出生日期都系伪造。对此,樊某表示,自己在工作中的确使用另外一个姓名,最初与陶毅交往也是出于工作关系。但是,后来她告诉了陶毅自己的真实姓名,陶毅也见过自己的身份证。她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不符,但身份证上的日期并不准确。

  对于陶毅包养樊某的事件,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回应称,网帖出现后,贵港市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对网帖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证,陶毅确实与网帖所述的樊某有染。

  我国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对官员道德有着严格的要求。例如,干部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公务员法》规定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目前,一些党员干部生活作风败坏、党性意识淡薄、政治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下降的现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表示,“包养情妇”现象不仅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更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重要表现,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低下的直接反映,应该从严惩戒,同时相关部门要对官员的生活作风加强整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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