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近日,网上一则“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的帖文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事发地的四川达州警方称,受伤老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
达州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发布的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2013年11月22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帖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 回顾
目击者称老太自己倒下
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
当事儿童
婆婆摔倒叫我们扶
江先生9岁的儿子小华说,事发当天下午3点多,他和两个同龄小伙伴正在楼下玩耍。“我们看见有个老婆婆在不远处路边摔倒了,她也看到我们并朝我们喊:小娃儿,把我扶起来一下嘛!”小华说,“我们3个马上跑上去扶她,没想到我刚扶着她的胳膊,她一下就把我的手抓住,说是我们把她撞倒的。”
另一名当事儿童小鹏说:“我们看到那个老婆婆摔倒,她一喊,我们马上就跑过去扶她。小华比我们跑得快,他第一个扶老婆婆,结果那个婆婆却把他抓住,要我们赔她医药费。”
目击者
紧抓孩子手腕勒出红印
多位现场目击者都是楼下的商家和住户。“那个七旬老太摔倒的地方离我不到10米,我看得一清二楚,她是自己倒下去的。”在事发点不远处开副食店的陈女士说,最开始是两个老太太一起并肩往前走,走到一半时有个老太太慢慢地往地上倒,另一个老太太转眼就不见了。
“我当时还准备去扶她,看到3个孩子跑过去了就没去。”当天下午在事发点的王女士说,“老婆婆把那个小孩子的手腕紧紧抓着,小孩子的手上都勒起了红印,我使了好大劲才把她的手掰开。”
孩子家长
不堪其扰准备搬家
11月16日,老婆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江先生家。“当时有一个是她儿子,另一个好像是她孙女,背着老婆婆来到我家,将她丢下就走,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一直住在我家”,江先生说。
老婆婆在江先生家住了两天,江先生不堪其扰,甚至准备收拾东西搬家。“她这样天天住在我家里,我给她好吃好喝,还怕她在我这儿再有个三长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