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被指遭城管殴打吐血700毫升后死亡(组图)_人民监督网 

小贩被指遭城管殴打吐血700毫升后死亡(组图)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发生冲突的所在 赖伙妹还在医院躺着 陈师焕的生命,是在2010年12月12日划上句号的。这位58岁的小贩,没有等到新年的到来,甚至来不及和两个年幼的女儿道别。 从就医,到其失血性休
发生冲突的所在 
发生冲突的所在


赖伙妹还在医院躺着   
  赖伙妹还在医院躺着


   陈师焕的生命,是在2010年12月12日划上句号的。这位58岁的小贩,没有等到新年的到来,甚至来不及和两个年幼的女儿道别。

  从就医,到其失血性休克身亡,只有短短的11个小时。至今,主治医生也没有搞清陈师焕大量失血的真正原因。

  家属则将矛头指向清远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东城中队。按家属说法,2011年11月19日,陈师焕曾被东城中队5名城管队员两次按倒在地殴打。此后,陈师焕开始感觉胸闷,直至吐血而亡。

  东城派出所和东城街道办则认为,上述说法没有任何根据。

  随着陈师焕的遗体2010年12月15日被火化,其死因也许永远无法寻觅,而一个小人物的悲剧和由此带给这个底层家庭的伤痛,却深深烙在了这座城市飞速成长的肌体上。

  城管小贩起争执

  在东城街道三鸟市场,平塘村岭边二村小组村民陈师焕和妻子赖伙妹经营鸡鹅生意已超过十年。他们每天早上六点多开档,每斤鸡现在能赚一块钱,每斤鹅能赚五毛钱,每天一般卖三十多只。如果运气好,买主会请夫妻俩烫扯鹅毛,每只多加五块钱。一月下来,两千多块钱的收入对陈师焕一家来说,还算过得去。

  生活的平静在2010年11月19日上午被打破。当日,陈师焕和妻子与往常一样来到三鸟市场摆摊卖鸡鹅。由于城管整治占道经营,几天前,他们将摊位从三鸟街市右入口处向左内侧移了约10米。

  上午10时许,清远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东城中队8名队员来市场检查。他们认为陈师焕夫妇仍有占道经营问题,表示要没收其全部货物。这让夫妻俩有些吃惊,在他们的印象中,此前遭城管处罚,交点钱就行了,从没有被直接没收货物。

  见势不妙,赖伙妹立即跪在地上死死抱住鸡笼,并哀求城管队员给他们一次改过机会,陈师焕此时也上前护住了笼子。

  2011年1月5日,现场目击者林新梅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时其看到3名城管将赖伙妹双手反剪,并用脚将其拨翻在地,其中一人还扼住她的脖子。另2名城管随后提走了两个鸡笼和十余只鸡鹅。赖伙妹跪在地上扯着其中一名城管的衣服求情。

  陈师焕则被强行带到附近的惠宜家商场内。“5名城管把陈师焕按倒在地,然后用手肘和膝盖击打他的胸口,他的脸色当时就变得一片惨白。”林新梅称,冲突持续了1分多钟,直到商场老板怕面无血色的陈师焕有生命危险上前说情后,打人者方罢手离开。

  陈师焕的弟弟陈文定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城管)先后两次把他(陈师焕)按倒殴打。被打完起来后,哥哥说他胸口很闷,不过谁都没在意。”

  陈师焕家人立即报案。赖伙妹右膝盖在冲突中受伤,剧烈疼痛使她难以站立。东城派出所将其送往附近医院。经检查,赖伙妹被告知其没什么问题。

  随后,赖伙妹在丈夫陪同下前往清远市中医院就诊,检查结果为“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关节腔积液,需住院治疗。”

  大口吐血700毫升

  陈师焕不得不放下生意,专心照顾在清远市中医院814病房住院的赖伙妹。每天晚上,他会和妻子挤在一张不足一米宽的病床上同榻而眠。空闲时间,夫妻俩谈得最多的,还是以后如何把日子过得更好。

  在此期间,胸口发闷的感觉在陈师焕身上始终没有消散。赖伙妹说,丈夫以为是因货被没收,心里憋着一口气,所以并没有在意。看到丈夫的面色越来越不好,赖伙妹曾劝他去检查一下,但都被陈师焕拒绝。

  2010年12月12日早6时,陈师焕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为妻子准备早饭,而是躺在病床上无力地喘着气。其后,陈师焕勉强下床,但走到病房门口,又退了回来。

  8时许,赖伙妹觉察出丈夫的异常,要求其赶紧去看医生,陈师焕没有答应。9时许,赖伙妹叫来了陈文定,让其陪陈师焕去检查。

  10点半左右,赖伙妹接到医院通知,称陈师焕在打吊针时突然晕厥,必须马上住院。随后,陈师焕的病情迅速恶化。“(哥哥)大概下午3点开始吐血,都是黑色的,接着就被送往手术室。”陈文定说。

  2011年1月5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清远市中医院医保科拿到的病程记录显示:陈师焕在治疗过程中曾两次吐血,共700毫升,并有血块。

  2010年12月12日20时40分,陈师焕去世。

  主治医生夏清华认为,陈师焕吐血的直接原因是上呼吸道出血。而陈师焕的病历中虽然提到其“二十余天前曾有外伤史”,但并未确认这一外伤与陈的死之间究竟有无关系。

  被打致死无证据

  陈师焕身高1.7米左右,体重160斤,身体结实,除了骨质增生外,并无大病。家属认定,陈师焕的死与2010年11月19日其和城管之间的冲突有因果关系。

  2011年1月6日,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清远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东城中队,其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记者随后来到东城街道办,正在此处的东城派出所李所长表示,结合案件发展过程、陈师焕的死亡表征以及医院病历可以断定,陈师焕的死与11月19日的事件无关。而东城街道办一位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陈师焕那天根本没有被打,只是“被城管队员控制住而已”。

  李所长表示,陈师焕死后,其家属曾报案,派出所建议进行尸检,摘取五样器官由公安机关送往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化验。如检验结果证明其是被人所害,则1万多元费用由公安部门承担,否则需由家属负担。

  派出所的尸检提议被陈师焕的家属拒绝。陈文定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我们没有背景,不信任派出所,如果检测出来(哥哥)不是被害,我们根本拿不出尸检费。”2010年12月15日,陈师焕死亡3天之后,其遗体被火化。

  “没有做尸检,可以看出他们(陈师焕家属)心里有鬼。”李所长认为,“他们只在外面喊冤诉苦,却不敢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明显是无中生有,想要政府出钱私了。”他表示,在11月19日至12月12日之间,陈家肯定发生过什么事情。

  夏清华表示,因为没做尸检,陈师焕的真正死因已经无法获知。

  街道送来慰问金

  由于家中贫困,直到40岁,陈师焕才结婚。其43岁时,大女儿丽丽(化名)降生;3年后,小女儿苗苗(化名)出世。父亲去世后,两姐妹被送到叔伯家暂住。

  2011年1月5日下午,南方农村报记者见到了苗苗。天寒风冷,小女孩却没穿袜子,身上也只套着两件单衣。当被问到爸爸时,苗苗的泪水顿时夺眶而出。

  去世前,陈师焕和妻子、女儿栖身于清城区的一间出租屋里,每月租金250元。按照当地风俗,家属在亲人过世后百天内不能踏入死者住过的房子。1月5日,在南方农村报记者请求下,房东将陈师焕生前租住房屋门上的锁打开。记者看到,小屋中堆满了鸡笼和鹅笼,丽丽的奖状高高挂在客厅墙上,墙角放着一蛇皮袋用来喂鸡鹅的的米糠——当然,陈师焕已经用不着它了。

  陈师焕死后,东城街道办有关部门曾送来5000元慰问金。而对赖伙妹来说,她只想赶快出院,除了两个正在上学的女儿,赡养陈师焕81岁老母的重担今后也压在了她的肩上。

  ■焦点

  家属为何拒绝尸检

  死者弟弟陈文定:

  我们没有背景,不信任派出所,如果检测出来(哥哥)不是被害,我们根本拿不出尸检费。

  清远市东城派出所李所长:

  没有做尸检,可以看出他们(陈师焕家属)心里有鬼。他们只在外面喊冤诉苦,却不敢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