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都有‘老弱病残孕’专座,为啥火车上就没有呢?”1日下午,残疾人栾启平、谢文强,将一份状告铁道部的行政起诉状,用特快专递寄往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他们要求法院确认:铁道部在其运营管理的列车上未设立残疾人专座的行为违法。(据四川新闻网11月2日报道)
其实火车上更应该有‘老弱病残孕’专座。火车的拥挤程度绝对不亚于公交车,与公交车相反,火车的运行区间一般都是比较长的。
在这种语境下,“对特殊乘客给予特殊照顾”的服务公约无异于一句“废话”。即使列车员有心照顾残疾人,在脚都挪不动的车厢里,怎么给残疾人找到一个座位?哪个旅客又愿意自己站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而把座位让给一个陌生的残疾人?
在普通列车上,服务公约中的“特殊照顾”止于一句“空话”,但是这种“特殊照顾”在动车组上就是实实在在的。为何仅仅动车组有残疾人保障设施而普通列车就没有呢?难道没钱坐动车组的残疾人就没有享受社会照顾的权利吗?这是铁路运营管理部门对“残疾人权利”的漠视,对残疾人旅客的歧视。
虽然这次栾启平、谢文强状告的是铁道部,但是他刺痛的却是整个社会。当我们这些身体健全人对火车服务各方面“指手画脚”的时候,却唯独没有“诟骂”无残疾人保障设施这一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热衷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更加暴露了人“自私”的弱点。只关心自身而不站在别人的立场去为别人考虑,这是这个社会的“痛处”。这件事凸显不仅是铁道部和社会对残疾人缺乏关爱,更是挠到了社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