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香港《大公报》16日刊文说,仅仅因为喝酒一命呜呼,便被申报为“烈士”,不可不谓充满“不拘一格降烈士”的“创意”。“酒烈士”“前赴后继”,必须从根本上打破和荡涤当前行政领域里的酒桌公务习气。
文章摘编如下:
一般常识告诉我们,刘胡兰、黄继光、董存瑞之辈尚可称之为“烈士”。而今,一个既不是保家卫国、杀敌灭寇,也不是勇斗歹徒、救灾救难的人,仅仅因为喝着几千块钱一瓶的轩尼诗、最终在酒桌上一命呜呼,便被申报为烈士,想出这点子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不可不谓充满了“不拘一格降烈士”的创意。
顶着“烈士”光环的陈警长并不孤独,在他之前,河南新县郭世忠、湖北武汉新洲区水务局副局长金国庆、云南华宁县委组织部驻村干部贾宏康……一份长长的以身殉酒的“酒烈士”名单,自此又加上了一个新的名字。这些在酒桌上觥筹交错的官员们,置生命健康于度外开怀痛饮,以致命丧酒精之下,其情可泣其节可敬,也算是公而忘私、牺牲情节显著了。
何以“酒烈士”们如此前赴后继死而后已,西乡交警中队长谢飞勇的解释一语中的──“这也是国情所致”。不少耳熟能详的顺口溜,说的正是当下这种蔚然成风的官场酒桌文化。“能喝半斤喝八两,这个干部要培养;能喝八两喝半斤,这个干部要当心;能喝白酒喝啤酒,这个干部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个干部往边靠。”“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干部不怕吃喝难,千杯万盏只等闲”。
的确,在一些地方,“饭桌”几乎成了政府公务人员的办公台,他们长年累月坚持在公款招待的第一线,“工作”起来口若悬河,红光满面,风卷残云,大鱼大肉供着,白酒洋酒泡着,有的喝坏了身体健康,有的最终命丧黄泉,战死酒场。
要拯救众多依然半梦半醒在这个“大酒缸”前不能自拔的官员们,就必须从根本上打破和荡涤当前行政领域里的酒桌公务习气。倘若这种习气诞生的土壤不彻底铲除,倘若那些掌握着众多官员升迁命运的“一把手”们,依然固守住“煮酒论英雄”的取才意识不变,那么,这些“喝的伟大,死的光荣”的“酒烈士”们,必然还会一次次闯进我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