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编及朱瑞峰先生您们好!我叫谭英军,辽宁省丹东市人,1969年出生。1993年10月涉嫌诈骗(一起官报私仇、徇私枉法案件)被丹东市振安区公安分局关押并扣押个人全部财产,关押至1996年12月24日取保候审。至今,案件也不结案,财产也不返还。从此我踏上了漫长痛苦的上访控告之路。现已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冤案至今也得不到公正处理。在2006年公安部曾发函督办,2009年省厅关秉林副厅长视频接访我并督办,但振安分局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办理。期间由于各种压力振安分局局长刘华给我多次承诺(书面的、口头的),限期结案,可后来都成了糊弄百姓的废纸空话,他这不是把法律和上级的指示当儿戏吗?在2012年10月我和我的老父亲(55年老党员,老公安)来到北京准备去国家相关部门上访控告(冲破了振安分局的层层围堵)。同时在北京也向丹东市地方领导和政法机关领导写信反映情况,希望能在2012年10月底前能在北京就我的案件和诉求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可是就在2012年10月17日晚22点左右,在北京西直门医院门前我被丹东市振安区分局长刘华为首的20几名警察团团围住,没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把我一个人强行带上车押回丹东,途中由于担心老父亲的安危,心中悲愤跳车未果(在京沈高速公路盘锦路段)。18号下午把我押至丹东市边门镇萃华楼内,振安分局派20多名警员轮流看押我(有照片、录音、看押警员轮流值班表为证),至此我失去了人身自由。2012年12月29日振安分局看已关我70余天了,也拿不出任何法律手续再关我了,我家人也向有关领导求救,以及我还在这得了急性多发胃溃疡,左脚还被看押警员的开水弄成二度烫伤(有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无奈振安分局只得逼我签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不再上访告状了,不能上网发布信息等),才放我回家自己养病,现在我还得靠朋友借钱治病,分局不管。回家后我向丹东市领导及政法机关领导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关注和百姓的苦难得到解决(均有邮信凭证)。还没等来希望,却等来振安分局长刘华的声音(如谭英军再告,就安排黑社会杀了他,有录音为证)。朱先生,我已无路可走了,只能冒死带着伤病来北京向您求救,请您救救我!别了美丽的家乡,别了亲爱的家人,偌大的中国还能去哪?以上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谭英军,2013年1月15日于北京。电话:1312005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