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31日《海峡都市报》报道:向灾区献爱心,假如你手上有28万元现金,你会怎么做?晋江有个商人,他提着这么多现金徒步进村,挨家挨户给最困难的灾区群众发放现金,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夜宿农村,甚至为多发一户宁愿挨饿。
四川灾区的农村流传着他的故事,就连成都街头的出租车司机,也都在说着他的故事。他就是33岁的赖金土——晋江一家陶瓷企业的老总。
新闻甫出,极具争议。有网民指责其是作秀、聪明的战略炒作,也有网民大加赞赏:谁有他的联系方式,我要把钱给他,让他帮我发,这样我才放心!其实,在这次大地震后,亲历灾区,点对点地去灾区发钱、献爱心的人士和企业大有人在。
《东方早报》曾报道,这种费时费力的献爱心方式,看起来很原始,但为什么很多人选择这样的方式,而不是将善款和
的确,点对点的献爱心方式很原始也很费力,或许还会增加灾区的不少负担,但这却是一个极端强烈的信号和拷问:他们为何不信任、乃至拒绝那么多的慈善机构、政府组织?我们的慈善组织要是能有让人充分信服的公信力和美誉度,这些亲历亲为的爱心人士何至于此?
浙江那家企业拒绝慈善组织的理由是:“不知道慈善组织究竟管理什么,而且需要这样高的费用”——还敢在如此国难面前“忘情”而冷血地打自己的“小算盘”、提取逾百万之巨的管理费“赈灾渔利”?是什么样的“艰巨”管理,要让捐款企业付出如此巨额的管理成本?要知道,125万元,能给灾区民众购买多少帐篷、多少食品,解决多少燃眉之急啊!你们于心何忍?而我们更理解,赖金土恐怕也是因为怕自己的钱不能真正“钱尽其用”,才挨家挨户“看得见摸得着”地去赈灾!
诚然,中国红十字会已经承诺,全国红十字系统接收的“5·12”地震灾害捐赠款物将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不得提取管理费。中央纪委监察部5月29日更颁布了《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其中就有相关的规定: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抗震救灾款物的募集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应当公开名称、地址、银行账号及接收捐赠情况,并将全部捐赠款物及时通过正规渠道送往灾区。但显而易见的是,重塑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依旧任重而道远!
徒步灾区发钱等点对点的献爱心,是一种爱心的洋溢和执着,同时更是一份莫名的无奈和困惑。只有救灾资金物资信息完全公开,铁腕预防“赈灾渔利”和“赈灾腐败”,确保善款“看得见摸得着”、一分一厘都不择不扣地用在灾区民众身上,人们的爱心才不会被小团体利益所亵渎!人间大爱才能彰显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