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常委孙平接受调查 一周前曾公开露面_人民监督网 

成都市委常委孙平接受调查 一周前曾公开露面

2014-08-22 17:27 来源于:中国新闻网 | 作者:记者 张浪 | 浏览:
四川省纪委22日消息:成都市委常委孙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四川省纪委22日消息:成都市委常委孙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孙平,男,汉族,1957年8月生,四川彭州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教授。

    孙平1986年从西南财经大学毕业之后留校工作12年。1998年开始在成都市任职,一直到2005年,孙平在期间历任成都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孙平于2005年至2007年,还担任中共攀枝花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职务。2007年1月,孙平回到成都工作,担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等职务。

    在成都工作期间,孙平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分管发改、城乡统筹、统计、物价、国资、财政、税务、金融、人事、规服、法制、保密等工作。分管市发改委、统筹委、统计局、物价局、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

    成都当地媒体最后一次公开报道孙平活动是8月15日,据《成都日报》报道:8月15日,成都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党组《关于成立成都市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推进小组的请示》。四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新初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邓修明,市委副书记李昆学,市委常委孙平、赵小维、刘超、黄建发、白刚、王忠林、陈建辉、刘仆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