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干部微博回应长沙县公安局:低估了无耻_人民监督网 

纪委干部微博回应长沙县公安局:低估了无耻

2011-10-25 10:52 来源于:南方日报 | 作者:丁建庭 | 浏览:
近日,网名为御史在途的湖南省纪委在职干部在微博多次发帖,就长沙县警方拘留殴打讨薪农民工一事,叫板县委书记杨懿文和公安局长曾卫国。这

近日,网名为“御史在途”的湖南省纪委在职干部在微博多次发帖,就长沙县警方拘留殴打讨薪农民工一事,叫板县委书记杨懿文和公安局长曾卫国。这一网络事件,也被网友解读为“纪委干部微博叫板县委书记”。

“低估了他们的无耻”

前日,长沙县公安局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发了一篇《关于网民质疑长沙县公安局处置民工阻工事件的情况说明》文章,公开回应称“警方处置是正当执法,治安处罚也是依法正确的”。

针对网友@御史在途举报称“长沙县公安局民警粗暴执法毒打民工”,长沙市公安局表示,县公安和县纪委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其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调查结论认为,“长沙县公安局对工地阻工报警进行出警、处置是正当执法,长沙县公安局对何太雄等人裁处治安处罚是依法、正确的”。

对此,@御史在途昨日回应称“长沙县公安局抛出的情况说明,主要事实全系捏造,完全否认了插手劳资纠纷、毒打民工等事实,我低估了他们的无耻”。

“我得对网民负责”

据《都市时报》报道,@御史在途的真实身份是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支部成员、副主任陆群。有网友指出,作为体制内官员,陆群的“叫板言论”是否会受到来自上级的压力?

“这是我的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领导批评过,这应该算是一种进步,是开明的表现。”本月22日,陆群乐观地在微博上表示。次日,陆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领导已经对其进行了委婉批评,认为他选择在网上曝光的方式欠妥。

陆群则表示,自己将继续发微博。“我没有退路了。我得对网民负责,要不人家说我发了一段时间,突然就停了,会误会我受到了什么打击”。

吊诡的是,@御史在途的微博认证是“湖南省纪委干部”,然其微博说明是“本博言论与供职单位丝毫无涉”。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