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6日人民网报道,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沈庆华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由陈国荣接任。一名官员称,沈庆华被免职是因为“年龄造假”的问题。沈庆华被举报年龄造假,“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有句讽刺与揭露现实的话,叫做“领导越活越年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显然,就是因为当官有好处“捞”,对权力之“妙处”无限的“眷恋”,舍不得因为年龄之大而权力落空,心理落寞――这里,曝露出来的是我们对权力监督管理的“弱化”病弊。如果真如某些人所说的“官越来越难当”、“权越大责任越大”等,又加上我们对权力进行有力的阳光与透明监督,何来“权之恋”、“权力之私心”及“人性之变异”?
网上陆续曝出如山西临汾纪委书记一样的年龄造假问题,是应值得引起我们警惕了:纪委书记是党纪的执行者,尚有如此“造假”之举,若不处理,何以服人?如果领导干部都可以造假,都可以因造假而得益,都可以因造假而“安然无恙”,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那我们就得质疑领导干部的素质何在,我们的问责制度何在,我们的政府工作诚信何在?同时,从汾纪委书记因年龄造假被免职一事中,我们更多的领导干部也应得到警醒:对造假者的免职彰显的是以民意的尊重,是对假劣者的惩处,此利剑具有“震慑”意义。
只有让造假者付出代价,才会让造假行为得到遏制。否则,无代价却有价值利润之举,又何不会引来造假者的铤而走险,以及由此而出的“闹剧”与笑话?我国著名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如果沈庆华真是因为年龄造假而被免职,“那是咎由自取”。“作为共产党员,他不应仅仅被免职,还要受到党纪的处分,甚至要负法律责任。”对造假者的“严厉问责”,上升到党纪及国法层面,那是很有必要的。
问责之利剑,是公平正义阳光洒播的保障,也是公权力取信于民得以体现的所在。纪委书记因年龄造假被免职警示啥?诚信做事,廉洁从政,应是每一个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与官德。诚信虚无,难为有德之吏,无德,何以支撑从政之魂?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因年龄造假被免职,这一记警钟,应久久回荡于我们灵魂深处,应时时处处警醒我们人性之“私心”。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