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临汾日报》、临汾新闻网报道,原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沈庆华因年龄造假,被免去职务。职务虽免,却免不了公众心中的疑虑,还免不掉诸多悬疑。
首先,沈庆华年龄早就造假,为何迟迟才被免职?沈庆华“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而党章规定,入党需年满18周岁,这样的低级造假,一看便知,为何没有被人早日发现?沈庆华年龄造假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如果不是有人举报,媒体跟进,公众监督,沈庆华也许依然高枕无忧,官帽犹戴。
其次,年龄造假是不是仅仅免职了事?著名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因为年龄造假而被免职,沈庆华“是咎由自取”。“作为共产党员,他不应仅仅被免职,还要受到党纪的处分,甚至要负法律责任。”要付法律责任不是虚妄之谈,年龄造假涉嫌腐败,因为年龄缩小,该退休不退休,还能多干几年,属于对权力的不正当侵占,不仅扰乱了官场正常的升退,还挑战了法律法规,当以腐败论处,因此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实属必要。
最后,沈庆华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据报道,沈庆华被指在担任临汾市纪委书记期间,花费400余万元,长期包住临汾宾馆3888元一天的总统套房,供居住和办公使用。此说是否属实,如果被证实,则是不折不扣的腐败,对此绝不能姑息。当然,是否属实,犹待调查局介入核查。
此外,有个细节耐人寻味,今年8月11日,在中共临汾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沈庆华以全票连任临汾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沈庆华年龄造假,在当地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为何还能全票连任?如果连问题官员都能全票连任,则说明我们现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出了问题,也说明相关代表不够“火眼金睛”。
10月13日,山西日报刊登文章《触碰组织人事纪律“红线”必查 我省加强对干部人事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4日,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强调,“下工夫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无论是严明党纪,严惩腐败,还是对触犯组织人事纪律“红线”绝不手软,都令人欣慰。官员年龄造假不是一时一地,也不是一起两起,严肃法律,进行制度防范才能减少官员今年20明年18的怪象。当然,年龄造假只是腐败之一种,当官员连年龄都要造假,都缺乏尊重,势必对手中权力缺乏慎重,因此对年龄造假的官员不妨彻查,以年龄造假为切入点按图索骥,也许能够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带出更严重的腐败。
具体到沈庆华事件上,山西省相关部门不妨深入调查,免得他断尾求生,摘了官帽,万事大吉。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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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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