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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胥敬祥喜为“胥敬祥们”忧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拿到52万元国家赔偿款,胥敬祥终于一块石头落了地。作为最早报道这一冤案,并多次关注国家赔偿进展的媒体,我们理解他拿到钱后脸上肆意流淌的泪水中,宣泄了怎样复杂的感情。

    拿到52万元国家赔偿款,胥敬祥终于一块石头落了地。作为最早报道这一冤案,并多次关注国家赔偿进展的媒体,我们理解他拿到钱后脸上肆意流淌的泪水中,宣泄了怎样复杂的感情。 

  这块“石头”,不仅在胥敬祥心头压了四年多,也在无数关注这一事件的人们心头,压了四年多。2003年3月,胥敬祥被释放,当年6月,他向有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他一定没想到,在经历了13年冤狱之后,国家赔偿的路,会走得如此艰难,一走就是四年半。今天,当这块“石头”终于从心头卸去的时候,他,还有我们,都无比欣慰。 

  我们为胥敬祥高兴。从此,他不用再为赔偿问题拖着病弱身体一次次奔走在路上;不用再为能否得到赔偿而烦心;有这笔钱“垫底”,可以少些劳作奔波,把之前没钱治的病治好,过几天安稳日子…… 

  公正虽然迟到,但毕竟来了。这是很多人努力的结果:如果没有河南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一锤定音”,赔偿或许还将遥遥无期;如果没有赔偿义务主体当地政府财政上的大力支持,胥敬祥恐怕也不会这么快拿到赔偿款。跟随胥敬祥采访的本报记者提到一个细节:周口市中级法院领导面对上门要钱的胥敬祥这样表态“就算我们党组成员自己借钱凑钱,也要把这个赔付款落实好”。虽然最终没用他们凑钱,但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对胥敬祥感同身受的体恤和同情,让拿赔偿款的过程如此顺利。 

  然而,用“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来审视,本案并非没有遗憾。出狱之后几年,对于他窘迫的生活,为了生计远走他乡打工的艰辛,媒体多有报道。如果国家赔偿能早些到位,已经失去13年自由的他,就可以少些奔波,多些时日享受生活。遗憾的是,这只能是“如果”了。 

  更令人不安之处在于,本案被媒体和司法界广泛关注。虽然,我们无法推断这种关注对事情解决作用力有多大,但目前社会现实下,作用力存在,几乎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如果国家赔偿“走”四年半不是特例,那么,得到如此关注的本案尚且如此,那些无人关注的“胥敬祥们”,何时才是他们国家赔偿之路的尽头? 

  哪些原因导致胥敬祥的国家赔偿之路走了四年半?这一个案,留待法学家们去剖析、研究。从宏观角度来看,一些国家赔偿案件久拖不决,有立法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执行不力的原因。国家赔偿法修改已经箭在弦上,立法不完善的问题可望得到解决。但如果对国家赔偿不及时给冤狱者造成“二次伤害”危害性认识不足,执行不力的问题不能根本改观,法律再完善,恐也难避免国家赔偿的久拖不决。 

  再多的钱,也无法补偿失去的自由。但是,当冤狱已经成为不可挽回的现实时,通过国家赔偿的方式对蒙受不白之冤者进行心理安抚和经济补偿,就是国家的唯一选择。作为国家承认错误、承担责任的方式,赔偿越及时迅速,效果越好。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目前国家赔偿范围有限,赔偿标准也难以达到“充分”。如果此时再不能及时,人们有理由怀疑赔偿的诚意。 

  随着法治的进步和完善,冤狱会越来越少。然而,只要冤狱难以完全避免,国家赔偿就将存在。冤狱多少,可以衡量法治完善程度。同样,蒙受不白之冤者从国家得到赔偿是否充分、是否及时,也是衡量法治进步的指标。从这个角度,借胥敬祥得到赔偿,我想替还在为国家赔偿煎熬着的“胥敬祥们”呼吁: 

  让赔偿来得更快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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