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3日,屯昌县28岁的男青年李基益,因偷窃琼中县县城派出所工作人员文福的摩托车被抓获。14日凌晨,李基益死亡,家属要求解剖尸体,但警方找理由没解剖。下葬前,死者的家人为其换衣服时,发现其身上有多处挨打的痕迹。后来,死者的家属找公安机关讨说法,但警方以“未解剖尸体,无法确定死因”为由不予立案。
李基益家属向有关部门多次投诉,在海南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等部门的督办下,在琼中县检察院的积极侦查下,通过“开棺验尸”使得李基益死亡案真相大白,鉴定结论为“李基益生前因头部受到钝器外力作用造成颅脑损伤死亡”。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说,琼中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在审讯过程中造成李基益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有关民警已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犯罪。
目前,涉案人员琼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郭仁育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