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曾锦春临刑前对话:我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记者与狱中的曾锦春展开刑前对话。《法制周报》供图 我以血的教训告诫别人别贪 巨贪曾锦春临刑前对话首次披露 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


记者与狱中的曾锦春展开刑前对话。《法制周报》供图

  我以血的教训告诫别人别贪

  巨贪曾锦春临刑前对话首次披露

  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此之前,记者与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调研采访,并与狱中的曾锦春展开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

  “我以自己的罪行和血的教训,告诫别人不要贪,不能贪,告诫那些至今仍在做金钱发财梦的少数领导干部,告诉他们腐败之路是死亡之路、地狱之路,是走不通的,它只会让你走向地狱的深渊!”曾锦春在狱中深刻忏悔自己。

  “曾国藩是个真正成功的人”

  “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就去世了。这是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这让我终生遗憾。”

  ——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记者(以下简称“记”):现在,你感到心中最愧对的人是谁?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最对不住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特别是我的母亲,她老人家住在农村里,八十六岁了,我一天孝也没有尽。我母亲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人,她总认为我是好人。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

  对父母亲不孝的人,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老板,都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早晚都会遭报应。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他患的是高血压,送到县医院也没有好转,变成植物人了,我当时在长沙开会,想把父亲转移到郴州的大医院抢救,最后没来得及就去世了。这是个报应,这是个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流泪)当时我已经是纪委书记,已经有了钱,也有了权,但是一直没有去尽孝,所以要遭报应。

  记: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可惜你已经追悔莫及了。过一段时间,我们会去你汝城老家,到时我们去看望你的母亲。

  曾:那太感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捎句话给我母亲,就说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吃得好,身体也好,让她不要担心,要她老人家好好保重身体……

  唉,我现在真可以说是“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啊!曾国藩说过,小孩子好的话,没钱也有钱,小孩子不好的话,有钱也没钱。

  曾国藩是个真正成功的人。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现在彻底想通了,钱多了没用,钱害死人。我一个人能吃多少花多少,我还有退休金养老金。权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权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贪),最终害了自己。

  “我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

  ——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记:你从小受过很多苦,刚工作时经历过很多坎坷,能否谈谈你的人生经历?

  曾:小时候家里穷,从小父亲就告诫我,“学有所成,事有所成”。父亲是小学教师,家务活都是母亲干,家里有八兄妹,五男三女,老大是姐姐,我是老二,干的活最多,小时候我每天要去山上砍柴,帮忙干活,家里没什么吃的,就去田沟里抓泥鳅捉鱼吃。

  后来当纪委书记的时候,我从没有回想过这些苦日子,要是能多忆苦思甜,对自己也是个警醒,人不要那么贪婪……

  1968年从湖南师院中文系毕业后,我先被分配到省革委会人保处管档案。后来,临武二中需要一个年轻人去当老师并兼团委书记,我就被选去当了老师,教高中语文。

  我当时心里不想当老师,只想搞行政工作能当官。我在学校被评为“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还写了文章在《湖南日报》上发表,当时的临武县委书记看到了我写的文章,把我调到了县委办当秘书,再后来担任县委办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一步步走上来。

  记:在你的成长过程中,谁对你的影响最大?

  曾:小时候,我父亲送给我两句话:“学有所成,事有所成”,我当时不太理解,就写在本子上背了下来。等我考上大学了,当时心想,应该是“学有所成”了。但“事有所成”,我当时就只有猜了,应该是要我做大事吧。所以我从小就想做大事,想出人头地。我当纪委书记之前,确确实实是在拼命工作。记:大学毕业后有过什么样的理想和愿望?

  曾:我是1966年3月29日入党的,大二的时候。当时我们班上只有两个党员,我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虽然家里穷,在班上也属于年纪比较小的学生,大家对我的评价都是淳朴、单纯、品学兼优,我那时候没有太多的奢求,就是想毕业之后能有一份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是我不喜欢教书,我父亲当了一辈子的教师,天天打交道的就是学生,发不了财,做的事情也很琐碎。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这样才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大学毕业之后的月工资是42.5元,当时一个农民一年都拿不到那么多钱。村里出了我这个大学生,大家都说我们家的祖坟立对了。当时我也是很得意和高兴的。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