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腐败日记门主角被免 公安局长称并非组织处理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2010年11月,网帖《腐败书记微博》以匿名形式,影射湖北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谭志国在升迁过程中涉及淫乱、权力寻租、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事发后,当地纪委展开调查,谭本人

    2010年11月,网帖《腐败书记微博》以匿名形式,影射湖北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谭志国在升迁过程中涉及淫乱、权力寻租、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事发后,当地纪委展开调查,谭本人则否认自己存在上述问题。昨日,记者从恩施州公安局证实,谭志国已被免去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网曝“腐败日记”

  2010年11月,一篇题为《腐败书记微博》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帖子以“日记”形式写道,在1999年调职到某自治州的一个县之后,某官员夜夜笙歌、纸醉金迷。他还与一公司老板覃某交往甚密,两人相互勾结,暗中操作政府项目牟利。不久后,时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的谭志国被指是日记主人公。

  当地政府成立调查组

  同月,恩施州委州政府成立调查组,针对日记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当地警方负责人介绍,谭志国主动找到自治州纪委请求严查,表示“如果查出我有问题,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任何处罚”。

  当事官员谭志国被免职

  1月20日,本报记者获悉谭志国被“党内严警、行政撤职”。当日,该州公安局局长李云开称,该消息不实,谭志国仍在正常工作,湖北省纪委对谭志国的调查已经结束,但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2月22日,恩施州政府官网公布了一份人事任免信息。这份题为《州人民政府关于张仁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称:州人民政府决定,张仁谦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排名在局长之后);免去谭志国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记者查阅发现,该文由恩施州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月28日印发。

  昨日,恩施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云开称,免去谭志国副局长的职务,只是一个组织程序,不属于组织处理。至于谭志国是否违法违纪,李云开称其暂不便透露,纪委的调查结果不久将公布。

  李云开介绍,该局常务副局长一直空缺,张仁谦被任命为该局常务副局长也是正常的人事安排。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