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曾凡旺在1997年任宁都县副县长后,特别是任赣州市高速办主任、市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几十次收受赣定高速公路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21.3
万元,收受钱物14.9万元。此外,曾凡旺还道德败坏,生活糜烂,多次嫖娼,并与多名社会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为她们在高速公路工程物资采购上提供方便,牟取非法利益。
赣州市纪委的有关通报还透露,早在1998年5月,时任宁都县副县长的曾凡旺在赣州嫖娼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负责处理此案的一民警压案不报,侵吞公款。陪同曾凡旺前去嫖娼的一名党员干部不仅不向组织报告,反而为曾凡旺出资交纳罚款。
目前,涉案民警已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降职务工资两档;与曾凡旺同行的那名党员干部也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