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专员汤显明:从未有领导“递条子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核心提示 :香港廉政公署廉政专员汤显明接受凤凰卫视独家专访时,重申廉署绝对没有领导递条子事件,表示在查特首曾荫权案件时,与被查者有私人关系的专员须回避。汤显明称,廉

核心提示:香港廉政公署廉政专员汤显明接受凤凰卫视独家专访时,重申廉署绝对没有领导“递条子”事件,表示在查特首曾荫权案件时,与被查者有私人关系的专员须回避。汤显明称,廉署不会对某一个行业或某一个社会地位的人特殊照顾。他还否认许仕仁及新鸿基案在曾荫权任期内被延缓调查。

凤凰卫视6月16日播出《问答神州》,以下为文字实录:

吴小莉:在香港,并非随处可见标语口号,但是“香港胜在有ICAC”这句话,却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生活于亚洲最繁华也是廉洁的城市之一,香港人呼吸着自由、公平和清廉的空气,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个独特的机构,根据“透明国际”组织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2011年,香港在全球183个地区排名高居第12位,而与此同时,香港又在近期爆发出高官涉及贪腐,甚至官商勾结的事件,在风暴再起之时,廉政公署将如何捍卫香港“廉洁之都”的形象,就在这两天前,我来到了香港廉政公署,采访了廉政专员汤显明。

解说:在香港北角渣华道,有一栋临海而建的银灰色大楼,这里就是香港廉政公署的总部,有人说这栋2007年启用的新大楼之所以离开了权力密集、意义混杂的中环心脏地带,选址北角,是有独特的意义。

吴小莉:专员好。

汤显明:小莉。太好了。

吴小莉:很开心在这里看到你。

香港贪腐岁月:文艺青年都想分赃

解说:汤显明是香港回归后第六任廉政专员,迄今任期已届五年。1950年出生的他,曾历经廉政公署成立之初,香港贪腐成风的岁月。

吴小莉:因为当时黑暗岁月的时候,您已经是成年人了,您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汤显明:我在太子道一间餐厅和一个职员聊天,他说每天晚上打烊之后,有一批穿着制服的人,带了一个箱,很大的不是很小的箱,来到。打烊了,所有的人都走掉了,一倒好多钱,然后每个晚上都在这分钱。

吴小莉:他们都是警察?

汤显明:对,警务人员。当然,这是三十多年前,另外还有我很不高兴的就是,这个餐厅的侍应是文艺青年,自己就是想读书,想做作家,居然说的话是,哇,他们有钱分,我也想分。这种思维简直要不得。

吴小莉:就是风气有问题。

汤显明:风气有问题。

廉署1年365天不分昼夜接受贪污举报

解说:上个世纪70年代,香港政坛最大的弊端就是贪腐,而警方的严重贪污更是引起了民众极大不满。1974年港督麦理浩决心肃清贪腐,成立廉政公署,缉拿总警司葛柏,先声夺人,树立了反贪的权威。如今成立38年的廉政公署在香港拥有超过99%的支持度。任何民众遇到贪污索贿,都可以到廉署的24小时举报中心,或者七个分区办事处举报贪污。

吴小莉:专员,我看到一个数字就是2011年,我们全年接获的贪污举报大概有4000多宗,也就是平均每一天要处理大概有十多宗,而且廉署的规定是两天48小时要进行处理,我们就很好奇的是,我们这24小时都会接举报,我们接受举报的人员究竟有多少,处理得来吗?

汤显明(香港廉政公署廉政专员):我们这一个运作呢,实情是一年365天,白天夜晚都会接受贪污的举报,每日工作日有规定,每天9点15分全部执行处高级的同事,一起处理过去24小时收到的。

吴小莉:早餐会议?

汤显明:不是早餐会议,是早晨会议。

吴小莉:早晨会议。

汤显明:不吃草早餐,已经吃完了的。这种决定首先包括处理个案的投诉,要看是否有贪腐有关,如果跟贪污没有关系,我们就不会处理也无权处理,若然一个说法很轰动,并且没有联络地址,也没有办法得到更多资料,就未必可以处理。不过,大概平均有百分之七十多的投诉,是可以容许我们跟进的。

市民:小姐,我想报案。

廉署从未有过领导“递条子”事件

解说:根据《廉政公署条例》,廉署必须接受任何贪污投诉,并不可以因为金额问题而不进行调查,或只是挑选处理某些投诉。至于贪污举报,是否会因为有人“打招呼”“递条子”而不予调查,廉署人员甚至廉政专员没有权力撤销调查,除非得到“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的通过。

汤显明:这个委员会每年都开八次会议,但是开会的时候,会员将全部大案要案的进度,他会复核一次的,若然发现在哪些方向,廉署人员似乎调查得不彻底,那么他们就可以提出要求,麻烦你再做更多的工作,一个很重要的是,这个委员会有个附属的委员会,功能就是将一部分事件,廉署经过调查认为,是不能够再跟进,为什么呢?可能是事件查了之后发现,原来是投诉人误解,不涉及贪污,我们不能再跟进了,或者是查到了若干材料了,发现这些材料,是不足以支持任何刑事检控的行为,那就是意思说要提出销案,要委员会的成员决定才可以销案。

吴小莉:你曾经提到过,我记得内地有一个媒体来问您,说有没有“递条子”这种情况,您说廉署最重要的是独立,不受任何人的管制,除了听特首的话,那有没有得到过“递条子”这种情况发生过?

汤显明:我在廉署五年,可以很简单、很坚定、很明确,没有,不会有,我也不相信执行处的人有这样的胆量,去将一件应该做的事不做,ORC(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不会容许,执行处做任何案件,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独立做完,有其他人知道,它是要经过集体的讨论,只要任何一个人来拉一拉那个警钟,想令人们不做当做的事情的人,就会非常麻烦。

谈廉署请喝咖啡:避免面对面对抗情形

解说:在生活节奏急促的香港,能够坐下来喝杯咖啡,自然是一件赏心乐事,但是很多人避之不及的,就是被廉政公署请喝咖啡,话说廉政公署刚成立不久时,从英国引进了一批资深的警务人员,由于文化关系,他们在邀请证人或者是嫌疑人进行调查时,都会礼貌地先问上一句“要不要喝杯咖啡”久而久之,廉署请喝咖啡就成了接受廉政公署调查的代名词,甚至有了一些令人闻之色变的味道。不过廉署喝咖啡究竟味道如何,就好像汤显明的评价“完全取决于喝咖啡人的心情”。

这就是我们一般的询问室?所以通常会给一杯咖啡给被询问的人?

汤显明:这个感觉就是我们的说法就是,没有这么有冲突性,实情呢,心理上固然避免好像是面对面抗衡,当然我们会让对方知道,他有质问权,他可以不说,若然不说你也没办法逼他一定说。

解说:廉政公署用来问话的录影会见室,照明充足,有时间和温度的显示器,并不像坊间传言的那样黑暗阴冷,房间安装凸面镜,让室内没有任何盲点,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会被录影,刻成红、黄、绿三份光碟。红色碟留给被问话的人,黄色碟当面密封,供日后呈堂,绿色碟则留作分析调查使用,这个房间本身并不可怕,之所以能够让人“招供”汤显明说,是因为不打无准备之仗。

汤显明:因为若然当大家聊的时候,若希望对方不管是认罪还是什么,人家把资料告诉你,你要让他知道,你已经掌控了基本的情况,你是了解的,希望他明白,既然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都知道,若然他配合我们的调查,这样事情的进度就会好一点,我们不能说你帮一下我们啦,我们又不够没有你不行。不过按照这个情况,如果有条件做污点证人的话,一定要律政署同意,可以考虑一是不起诉,一是比较宽松的处理。

吴小莉:“廉署请喝咖啡”说来轻松,但是调查贪污一向都不容易,贪污活动一般是在“授受皆悦”的情况之下发生,行贿者是要透过用“黑钱”达其目的,愿意受贿的当然不会出声,加上现今社会犯罪分子愈发懂得利用高科技和复杂的手法转移赃款以及隐藏证据。要想有效搜证,可以说极为困难。

廉署反贪审讯手段必须与时俱进

吴小莉:这样的询问跟侦查,是不是有真的特定的技巧?这样子的询问,是不是真的能够得到,通常能够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汤显明:38年,廉署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是很重要的是与时俱进。举一个例子,多年来香港的发展,由早期的贪污,人盯人,就是跟人,跟踪,廉署就有一些特别的安排,特别的经验,都是要自己做出这个因应香港,这种特别环境的发展,我们有的人可以说是专家,但是随着反贪工作的进展,我认为跟踪就不只是人盯人的,人家去哪里你都跟着,未必有用。一种意义上,一样是跟踪,就是财务调查,叫做法政会计,要追的就是钱从哪里来,从什么地方到哪里去,如果是一两笔钱,是很容易的,但是如果你要处理的是一家公司的账号,设计到的可能是,好像一个图书馆的全部书架的这么多材料,里面有用的可能只是其中一部分,你不知道在哪里,你逐页、逐页检,检到什么时候,因而就要建立一个针对计有认识,对调查有经验,发展的时候,也要有一些能够整体视野高级的同事,来决定调查方向,我们满意的,一年多以前建立了这个法政会计组,人不是很多,十来个人,但是他们能够做到一些另类的追踪工作,他们不是在街上看着别人,拿着一封信的钱走到哪里,这是另外的人做的事情。

在廉署任职很孤独 不能跟朋友工作

解说:由于近年来贪污案件复杂程度大增,廉署调查人员不但破案难,要成功检控也很艰难,对于前线的同事的不易,汤显明体认在心。

吴小莉:来到(廉政公署工作)是不是就出现了达摩,这个是不是达摩?是不是来到这里就转变心态做达摩?

汤显明:这是你看到我的最深的天子的摆设,很灵验的,为什么呢?我想这是另外一种心境,因为我自己看这个工作,都要有点时候去安静,廉署工作,有的时候跟其他部门我做过的有所不同,比较孤独,特别是说我们的执行处,调查的同事,如果他们长期埋首没头没脑工作,做一个调查的话,他们知道有关事件的好多事情,对人家有影响,如果他不小心,披露了一些不应该披露的事情,甚至自己触犯法律了,然后不公道,可能会影响公众对事情的印象,不能说,不能说是一个工作的特性,包括在家也不能说,包括同朋友一起也不能说,我听过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好的表示,有的人的说法是做梦的时候都不能说工作的事。

吴小莉:你是不是自己也是这样。

汤显明:如果我做梦,我也不知道我说什么。

吴小莉:现在在查曾特首的这个案子。

汤显明:小莉你不如告诉我这算是前后算账。

廉署与特首沟通须遵循“回避”原则

曾荫权:我在此衷心向大家致歉。

解说:2012年2月20日,香港有报章披露特首曾荫权携妻子现身一个澳门赌场的春茗活动。

曾荫权:多谢。

吴小莉:同场人士有权贵亦有江湖社团人物,引发社会巨大震动,其后牵出曾荫权多次乘坐富豪的私人飞机及游艇,以及租住富豪黄楚标在深圳福田的豪宅为退休居所等事件,被指涉嫌收受利益,有官商勾结之嫌,曾荫权由此陷入“腐败漩涡”,2月27日,香港廉政公署决定对曾荫权立案调查,将廉政公署的英文名ICAC直译过来,便是“独立反贪污机构”首字母I指的就是“独立”一个完全独立于政府机构系列,只对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不过这一回廉署正史无前例地调查它的上司,也就是特首曾荫权,被指曾接受富商款待的事件,这是廉政公署成立近38年以来首次运用权力调查香港的最高行政首长,外界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廉政公署是否能够得到一如既往的高度信任,将是对他们的真正考验。

吴小莉:廉署只是向特首负责,我们什么时候会跟特首做沟通。

汤显明:廉署和特首的沟通有两个途径,廉政专员、执行处首长是会有需要的时间,都会定期向特首交代工作重要的地方,另外还有特首同行政会议,听取廉政专员的报告。

吴小莉:多久一次。

汤显明:四个月一次,一年有三次,下一次就在两个礼拜之后。

吴小莉:那比如说跟特首报告的时候,通常会是执行处的处长加副处长,一定会是两人以上去报告,也就是互相监督。

汤显明:也都可以是做出一个书面的报告,或者是在这里我再讲一讲一个原则好不好,一个原则就是我们所谓的回避,回避的原则。

吴小莉:包括您提到了现在在查曾特首的这个案子,您跟黄楚标先生是球友,所以您申请回避。

汤显明:我们一直以来的准则是不讨论个案,但是这个原则就是这样,如果是我帮某个人士涉及一个廉署正在调查的事件的话,我要做出申报。

无法不成罪 追溯权或引发秋后算账

吴小莉:作为ICAC的成功之道,诞生于30多年前的《防止贿赂条例》,被看作是一个重要的法宝,其中两项特殊反腐政策尤其为人津津乐道,任何政府的雇员如果拥有与收入不相称的财产,而又无法提出合理解释,即属违法,任何政府雇员未得到行政长官许可而接受礼物或一定数额的贷款,即使没有贪污动机的证据也属违法,这两条分列《防止贿赂条例》第10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是2008年,政府在修改《防止贿赂条例》时,决定第3条暂不适用于行政长官,直到近期曾荫权事件发生后,社会又有再次修法的呼声。

汤显明:目前最新的一个决定呢,就是有发展,经过上任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先生,进行独立委员会建议之后,这个建议是将“防贿条例”全部规调,包括第3条。

吴小莉:第3条。

汤显明:第3条和第8条,都是将它的适用性附加进行政长官之上。

吴小莉:但是也就是说等到立法会通过,把第3和第8条加进去之后,也没有溯及既往的权力。

汤显明:我了解的呢,就是若然定立一个新的罪行,就不可以有追溯权,小莉你不如告诉我,这算是秋后算账,以前的事件有追溯权的话,以前很多很多,当他做那个事情的时候,是未有条例,无法不成罪的原则,我想还是要得到支持的。

廉署不会因某人有地位而特殊照顾

解说:就在曾荫权事件令港府,贪腐阴霾笼罩难消之时,2012年3月29日,一个更大的反贪风暴席卷香江,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香港最大的地产企业之一,新鸿基地产联系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联兄弟,当日先后被香港廉政公署带走接受调查,许仕仁成为香港历来被扣查的最高级前司局长官员,而扣查郭氏兄弟也被外界看作是香港廉署对香港房地产领域“暧昧交易”的“首度出手。

吴小莉:很多人觉得这么多年来,廉署没有对地产商进行过真的大规模的调查,但是最近这段时间开始进行了,有人觉得过去廉署有点避讳,确实真是这样吗?我们过去对于地产商的投诉或者举报到底多不多?

汤显明:廉署是不会对某一个行业或者是某一个社会地位的人,因为他的行业,因为他的地位,因为他的如果你说的是影响力,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吴小莉:我知道我们不谈个别案件,但是外界我们很想知道这种程度的正义,也就是说最近比较轰动的一些案件,有人说2008年就收到了讯息跟资料,但是因为政府的希望能够更谨慎地去调查,到了今年才开始去侦讯或者说侦讯相关人士,而且还是在侯任特首的要求之下,才进行这样子的一个侦讯,是不是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汤显明:如果是这样呢,就在程序上,一个事件,那个侦查过程可以长可以短,我说个例子,一个比较短的个案,两个星期之内侦破,打假球,有没有印象啊,那件事件就是有足球员,青年军,那是受贿之后行贿,但是其他的球员拒绝受贿,马上举报他,我们在几天之内侦破案件,但是相对有长年累月侦查很难的案件也都有,我们有过一些个案,汇报的数目是超过40次,你和我算算,40除以8是多少,因为每年开8次会议,但是在过程里面有进展,可能是其中,比如说涉案5个人,其中有2个人已经告了,而其他的那些甚至通缉的也有,我讲的是,我不会觉得会不会是一个事件,要比较长的调查时间,就表示调查的不积极呢,两个是没有必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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