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陈菲)随着蒙牛与伊利之间“诽谤门”事件的逐渐明朗,一些“网络公关”或者称之为“网络推手”的不当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开始受到公众和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如何规范这些“网络公关”进而维护网络文明,成为当前中国净化网络环境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北京网络媒体协会3日举行的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上,来自国新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北京市网络管理办公室等互联网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互联网企业的代表,对当前互联网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及怎样规范“网络公关”进行了深入探讨。
“当前网络公关的混乱和无序已经达到比较严重的情况,”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闵大洪说,“他们的行为不仅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败坏社会风气,破坏传播环境,干扰了舆论导向。”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正规的网络公关公司有1200余家,从业人数50多万。
然而,在大多数网络公关公司开展正当的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活动同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和“网络推手”在网上大量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商业话题,开展不正当商业竞争;有的通过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删除合法贴文,甚至采取捏造事实、恶意贬损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于网络公关中存在的这些现象,搜狐网副总编辑国庆临表示,互联网企业要自律,加强内部管理,不参与这类事件。不与这类组织,或者这类所谓的推手进行任何商业合作,以及其他合作。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新闻评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晓霖指出,网络作为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补充或者推手,能发挥很多正面的作用。但是如果被用做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或者成为不正当的网络公司盈利方式,这种网络作用就走向了反面。
他认为,要让所有想拿网络来做不正当竞争、做不体面事情的人都付出沉重代价。“只有这样,整个互联网行业,互联网媒体,包括线下与之相结合的传统企业,公关公司、媒体公司,才能在一个有序的平台上发展。”马晓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