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汾紀委書記因年齡造假被免職

2011-10-16 23:14 来源于:香港中國通訊社 | 作者:香港中國通訊社 | 浏览:
香港中通社太原10月16日電 包括官媒網站在內的內地媒體16日報導,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會議決定,免去沈慶華臨汾市委常委、委員和市紀委書記職務,由陳國榮接任。

    香港中通社太原10月16日電 包括官媒網站在內的內地媒體16日報導,10月14日上午,山西省委常委會議決定,免去沈慶華臨汾市委常委、委員和市紀委書記職務,由陳國榮接任。《東方早報》引述一名官員介紹,沈慶華被免職是因為“年齡造假”的問題。

  有網友爆料,沈慶華“13歲參軍,15歲入黨,‘檔案年齡’比真實年齡小了5歲”。而根據1969年4月中共九大通過的黨章規定,入黨需年滿18周歲。

  有網民稱,其赴沈慶華老家河北大名縣紅廟鄉北堤村實地探訪時,有數名村民稱沈1950年出生,實際上已滿61歲。

  沈慶華被免職的當天傍晚,有人在臨汾市市委門口燃放爆竹,并打出條幅“山西省委英明剷除造假書記沈慶華”。

  截至15日晚,臨汾市政府網站“領導之窗”欄目,仍然挂著沈慶華的簡歷:“沈慶華,1955年10月生,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8年8月任臨汾市委常委、紀委書記;2011年8月當選為臨汾市第三屆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委書記。”

  正是因為這份“飽受爭議”的簡歷,沈慶華被人舉報涉嫌“年齡造假”。

  另外,內地媒體還報導,沈慶華還被指在擔任臨汾市紀委書記期間,花費400余萬元人民幣(下同),長期包住臨汾賓館3888元一天的總統套房,供居住和辦公使用,但目前還沒有得到證實。(完)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