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称:如何确保审判公开?判决书要挂在互联网上!
公正,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正义要让老百姓能看得见、感受到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以公开的方式实现的公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是真正的公正。
过去我们常讲“以公开促公正”,公开似乎只是作为实现公正的外在手段,其实,公开能够被确立为一项司法原则,绝不是因为它只是促进公正的一种手段,而在于公开是公正自身内在属性的必然要求。
公正,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正义要让老百姓能看得见、感受到。只有公开,人民群众才能知晓审判的过程,才能监督审判权的运行,才可能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
公开也是确保司法廉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药品。审判权只有在阳光下运行,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行使,才能遏制腐败,防止不公,实现公正。我们绝对不搞司法神秘主义和孤立主义。今年年底,省高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要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外,都要挂在互联网上,让社会和群众来监督,来提意见。不能像以前一样,法院判决书悄悄送达给当事人就完了,有的判错了,有的错别字连篇,也没人更改。我们在抽查中发现了几个很坏的典型,有个法官制作的刑事判决书,居然将受害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家当事人找到了,他还不愿承认错误。还有的把活人写成了死人,直到当事人找来才发现。还有一份不长的判决书上居然出现了43处瑕疵。这说明,个别法官对老百姓没有一点责任心!只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才能增强法官的责任心。
我们还要改变法院以往戒备森严的衙门形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群众增进对审判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要公开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要通过对审判活动进行直播或转播、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推进审判公开。法院系统不应该害怕记者,而应当创造条件欢迎记者监督。要让公开形成完善的制度,而不仅是原则和口号,成为一种常态,而不仅是个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日前谈法院如何确保审判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