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喜鹊沟煤矿矿难瞒报的黑保护伞?
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喜鹊沟煤业公司瞒报矿难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关注,但记者就该事件的采访过程中的时滞的呆板,官员的冷漠,部门的失察很能说明问题,行政不作为将导致更多的矿难发生。
问责制的缺失也就导致矿主张月胜飞扬跋扈地说,死了8个人,又怎么样?!蔑视的不仅仅是媒体,更是政府。由此,记者说,谁是瞒报矿难的保护伞, 山西朔州市右玉县政府,一个行政不作为的政府。
本网10月28日报道右玉喜鹊沟煤业公司瞒报至少两人矿难后,记者致电山西朔州市右玉县县委办公室,希望就该事件采访,右玉县委办人员认真记录后表示将在第一时间转曾书记及县长。
本图:朔州市右玉县县委书记陈小洪
10月29日,记者再次致电右玉县委办公室,办公室人员说,不清楚。当问及陈小洪书记的办公室电话时,该工作人员说,我们有规定,不能告诉你。令人啼笑皆非。一个县委书记的办公室号码绝对保密,也就有了绝对的社会问题。
记者从其他途径得到县长苏连根及县委书记陈小洪的手机号后,电话采访有了更为其妙的经历。
采访苏县长,一听来意后,开始说喂喂,听不清楚。记者放下电话后,再打,苏连根关机。一个小时后,苏开机,但多次拨打却无人接听,人民选举的右玉县人民政府县长苏连根官僚气十足,拒绝接受舆论监督,更别说听取民意。在右玉县人民政府县长苏连根的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的监督条款就是废纸一张,因为他苏连根的县长官位可能不是人民选的,右玉县人民政府县长苏连根的官位到底是谁举出来的呢?恐怕右玉县的人民群众不得而知!
县委书记陈小洪则以开会为由,强行挂断电话。时至发稿前,陈小洪书记的电话处于三方通话状态,不开会但也没有时间理会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对于中国共产党右玉县委陈小洪书记来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五条就是摆设,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扯淡。
是否官煤勾结共同打造瞒报联盟,记者不得而知,但对于右玉县漠视矿难、漠视矿工生命的做法,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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