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视频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视频:山西卫生厅炮制高...
  • ››【视频】西丰县警察进京...
  • ››【视频】西丰县警察进京...
  • ››问责风暴波及全国 大批政...
  • ››山西省劳模陈涛安发表演...
  • ››中纪委专案组进驻太原调...
  • ››【视频】山西厅级高官李...
  • ››中央电视台“山西疫苗黑...
  • ››视频:显微镜下的中国
  • ››朱瑞峰再曝重庆5官员不雅...
  • ››吉林松原市教育局官员倒...
  • ››【视频】官商勾结非法抢...
  • ››东方直播室:网络反腐,...
  • ››揭秘瑞安市委书记两天住...
  • ››深圳卫视:朱瑞峰接受新...
  • ››凤凰卫视曾子墨:朱瑞峰...
  • ››【音频】湖南湘西高官杜...
  • ››中办副厅级官员范悦与情...
  • ››凤凰风暴眼:范悦曾500万...
  • ››视频:中办高官范悦三亚...
  • ››调查记者朱瑞峰采访重庆...
  • ››视频:中办高官范悦三亚...
  • ››视频:情妇纪英男枪战中...
  • ››烟台汽车东站拉起让人“...
  • ››视频:中央办公厅官员范...
  • ››视频:高官范悦包四合院...
  • ››一虎一席谈: 网络反腐能...
  • ››NHK纪录片:报道中国真相...
  • ››【视频】山西纪检高官辛...
  • ››纪英男接受美国之音专访...
  • ››著名揭黑记者刘万永王克...
  • ››视频:中南海官员范悦对...
  • ››浙商金忠威胁要带哥们找...
  • ››朱瑞峰:商人利用纪英男...
  • ››锵锵三人行 :日落西山红...
  • ››视频:恶搞赵红霞和雷政...
  • ››央视:雷政富与朱瑞峰通...
  • ››【视频】保罗国际老板被...
  • ››广东卫视:朱瑞峰称不会...
  • ››视频:中办高官范悦承诺...
  • 相关文章
  • ››著名揭黑记者刘万永王...
  • 著名揭黑记者刘万永王克勤揭开山西疫苗事件内幕
    作者:激动网  来源:激动网  发布时间:2010-03-20 20:45:4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中国著名反腐败揭黑记者刘万永王克勤对阵新华社山西分社溜须拍马歌德颂绩记者

    点击以下视频观看

     人民监督网编者:拜读了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的报道“还原“山西疫苗事件”的真相--新华社记者关于“疫苗事件”的访谈”一文,本人想起三年前《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采访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时,办公室主任对刘万永记者所说的一番话:“你来采访这个事,我们明确告诉你,拒绝接受采访。这个事省委宣传部和新华社山西分社都了解这个事,你可以去那里。” 刘万永说:“去新华社山西分社程序不合法,我来采访你省疾控的中心,采访新华社山西分社算什么,你给他们授权了吗?” 这位主任说:“你要去他们可以给你讲。” 刘万永说:“你给的是文字的东西还是口头的。” 这位主任不回答,然后他又讲:“这个事,山西省纪委正在调查,你要采访就到新华社山西分社。”刘万永说:“去找谁呢?”这位主任非常郁闷地说:“你来这知道找谁,我相信,你想搞这个案子去山西分社也应该知道找谁。”

        网友们看了以上对话后该明白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还原的真相是什么东东了。山西省卫生厅拒绝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中国经济时报王克勤等媒体的采访,而主动接受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采访,让人民群众一下明白哪家媒体的记者是真正的还原真相者。

        举报人陈涛安今天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新华网采用山西分社的稿件内容(山西省有关方面和卫生部对此作出了回应)发表后,至今没有任何人或组织来向我了解情况。更让网民笑掉大牙是,还原“山西疫苗事件”真相的新华社记者竟连自己姓名都不敢署上更不敢采访举报人和受害人,试问这样的媒体记者有何公正可言。”


    Tags:揭黑记者 刘万永 王克勤 山西疫苗事件 内幕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170 分,平均 85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欲鱼ABC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3-01-21
    · 揭开黑幕!
    [回复] 1良民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10-03-23
    · “举报人陈涛安今天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新华网采用山西分社的稿件内容(山西省有关方面和卫生部对此作出了回应)发表后,至今没有任何人或组织来向我了解情况。更让网民笑掉大牙是,还原“山西疫苗事件”真相的新华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