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安徽阜阳建工集团原董...
  • ››安徽阜阳白宫书记案结...
  • ››安徽阜阳称确有人带残...
  • ››安徽阜阳原市委常委、...
  • ››安徽阜阳"白宫书...
  • ››安徽阜阳农行支行行长...
  • ››安徽阜阳中院腐败窝案...
  • 安徽阜阳白宫书记案结案 死者家属获赔88万元
    作者:李润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1-02-21 08:59:5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白宫书记”张治安打击报复致举报人李国福死亡案件日前终于了结,李国福家属获得了88万元赔偿。

    在殡仪馆停放了两年又342天后,李国福的遗体元宵节被运回家中,次日火化。

    2007年8月26日,因举报昔日上司——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张治安,李国福及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被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拘捕。2008年3月13日李国福在安徽阜阳第一监狱死亡。张俊豪被以贪污罪、包庇罪判处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8年4月22日,本报率先披露该案件,刊发《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文章,多家媒体跟进报道。安徽省纪检委、省人民检察院就此对张治安展开调查。

    2009年4月1日,张俊豪被无罪释放。2010年2月8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张治安为报复举报其违法违纪问题的李国福,编造了举报李国福有关问题的信件,指使时任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对李国福进行查处,以实现对李国福打击报复的目的。汪成利用上述举报信,安排检察人员以贪污、受贿等罪名对李国福逮捕和提起公诉,同时,在张治安指使下,汪成又安排对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贪污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致使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损害。2008年3月13日,李国福收到起诉书后自缢身亡。法院同时查明张治安受贿359万元。张治安犯受贿罪,犯报复陷害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汪成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此后,李国福家属多次要求追究其他参与打击报复者的责任和民事赔偿。

    2010年10月,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处理决定,对参与打击报复的颍泉区反贪局局长郑涛,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检察院,对反贪局副局长徐光处以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反贪局。同年12月2日,李国福的家属向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颍泉区政府、颍泉区公安局、阜阳市第一监狱等四家单位送达了赔偿申请。

    一周后,四家单位联合跟李国福的家属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四家单位支付李国福案件补偿款88万元,并支付遗体保管费12万余元,择日入土安葬。

    李国福的儿子李登辉说:“历时3年多,我父亲的案件终于了结,我们可以安心工作了。”


    Tags:安徽阜阳 白宫书记 张治安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