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反腐前哨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山西副厅级高官李书凯捏...
  • ››山西厅级高官垄断黑心疫...
  • ››大同市环保局长赵晓宁:...
  •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
  • ››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冠...
  • ››山西腐败高官对人民监督...
  • ››山西黑疫苗受害者家属易...
  • ››山西卫生厅官员对揭露其...
  • ››厅级高官李书凯、辛旭光...
  • ››山西高温疫苗护黑厅级高...
  • ››山西卫生厅高官李书凯、...
  • ››河南省肿瘤医院公开招聘...
  • ››山西省卫生厅要私了遭变...
  • ››卫生部接受人民监督网记...
  • ››山西疫苗腐败高官勾结调...
  • ››公民申请公开山西疫苗黑...
  • ››山西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
  • ››法制周报:山西疫苗乱象...
  • ››山西长治恶霸赵力明暴力...
  • ››人民监督网敦促山西纪检...
  • ››大连假狂犬疫苗调查:04...
  • ››山西省委纪检委调查组公...
  • ››朱瑞峰:致山西高温变质...
  • ››山西:李书凯疫苗腐败集...
  • ››重庆6位“性爱视频”厅部...
  • ››山西厅级疫苗腐败高官李...
  • ››戳破山西厅级高官李书凯...
  • ››重建疫苗信任非一日之功...
  • ››多名疫苗受害者家属到山...
  • ››山西沁县安监局局长刘俊...
  • ››山西疫苗事件的法律透视...
  • ››视频:官商操纵下的山西...
  • ››山西疫苗腐败事件研讨会...
  • ››河南汝南县委书记落马 曾...
  • ››人民监督效果好山西卫生...
  • ››山西青年报:特权下的暴...
  • ››山西省疾控中心仍在配送...
  • ››收受疫苗腐败官员贿赂太...
  • ››【解密】山西疫苗腐败案...
  • ››高温疫苗受害者高崇杰痛...
  • 相关文章
  • ››山东陵县县农业局招标...
  • ››山东陵县交通局使用报...
  • ››山东陵县“套牌车”事...
  • 山东陵县县农业局招标副局长中标续:副局长被调离
    作者:韦辉  来源:大众网  发布时间:2011-04-15 09:22:1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大众网德州4月13日讯(记者 韦辉) 在大众网论坛曝出“德州陵县农业局公开招标,众家陪绑,副局长中标”《陵县农业局公开招标存猫腻 副局长中标》后,大众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后,陵县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此次招标事件。同时,记者获悉,此次事件涉及的农业局副局长张怀友已经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具体事件还在调查中。 

      4月7日,有网友在大众论坛发帖爆料,说陵县农业局举行弱苗补助资金化肥采购公开招标,副局长张怀友参与竞标并以较高价格中标,并上传了一段竞标现场的视频。陵县农业局“招标事件”发生后,当地纪委迅速介入调查此事。陵县纪检委常务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贾学军告诉记者,他们从4月9日下午安排调查工作,组织9人分成三个小组于4月10日开始正式对此次招标事件的全过程进行调查。目前来看,此次招标的程序规范、合法。根据初步调查,目前暂时没有发现农业局副局长张怀友与竞标有关系。另外,调查发现虽然26家竞标企业中有张怀友的亲属参与,但其亲属未中标,而已经中标的企业也未发现与张怀友有直接关系。除了调查张怀友以外,县纪委也将重点对其他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具体调查细节暂不方便透露,预计本周末公布调查结果。 

      在县纪委介入调查的同时,当事单位陵县农业局也展开了内部调查。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没有发现副局长张怀友参与竞标事件,但他负责组织协调此次招标事件,现已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农业局领导告诉记者,鉴于张怀友“没有组织好招标过程,对陵县农业局造成了恶劣影响,目前已经对张怀友作出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理,不让他分管惠农政策这一块了。”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传媒集团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证号码:1133595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证号码:37954919-000-05-14-5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