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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网于2009年11月25日、2010年2月10日、2010年7月17日分别以《重庆江津区供销社主任杨正奎瞒天过海害惨职工》,《重庆江津供销社杨正奎再现黑洞:贱卖集体资产上千万》,《谁在为重庆江津供销社原主任杨正奎撑腰》三篇报道,揭露江津区供销社原主任杨正奎涉嫌腐败行为,至今已二年多,杨仍未受到查处,令部分职工深感愤概。
纪委查处小金库确不处理当事人
原江津供销社职工曾启义说,“人民监督网揭露江津区供销社原主任杨正奎涉嫌腐败行为后,江津区成立了由纪委、财政、审计等三家单位人员随即对其进行查处,查出了供销社500多万的小金库,其中有60多万元去向不明,杨正奎随后退给江津区纪委2万多,同时作出“用小金库给私人段斌购的瑞星小轿车一辆,由供销社收回,并即作过户手续”的决定。
在纪委的工作人问杨正奎另外的资金去向时,杨正奎说:这些钱我有个笔记本记好了的。随后将该笔记本交于工作人员拿走,但至今,工作人员也没公开笔记本记录的内容。原江津供销社职工黄继阳告诉人民监督网记者,他从该区纪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获悉:“杨正奎的问题没解决,是因为他的本子上记录了很多领导人接受钱物的记录。”有人甚至说,“杨正奎记录这些东西,很不够朋友。”
曾、黄二人质疑,杨正奎私设“小金库”,纪委也查处了小金库、杨本人也退了2万多,为什么纪委不对杨正奎立案查处?得到的答复是,工作很忙。
江津区检察院为何迟迟不立案?
原江津供销社职工王某说,在江津区供销社改制期间,由于杨正奎伪造两个相同文号的两个文件,江供办发(1997)第20号,就是关于成立江津市再生资源总公司的法人企业的批复,相同文号相同的文字,就是一个有附件,一个没有附件。相关部门对此不予处理、过问。
据了解、杨正奎违反资产处置程序,操控企业法人公章、私刻法定代表人印鉴,盗用企业法人代表名义低价贱卖了供销社农资公司的资产。在明知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价值2000多万元的情况下,却以585万元超低价贱卖给私人老板。后来经评估,价值1600余万元,职工认为杨正奎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违纪、违规,应该受到惩处,但纪委就是不迟迟处理杨,不知这是不是不作为?
2010年2月份,又向江津区检察院举报,2年来,当王等人质问检察院一直没有立案时。该院回复:“此案涉及的事情很多,正在走程序。”
记者日前就此事电话采访江津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时,该检察官表示:不管你记者的事,案子很复杂。
维护供销社职工利益显大爱:重庆市高院作出温暖人心的裁定书
在职工揭露杨正奎涉嫌腐败的过程中,江津区法院、重庆第五中级法院也于去年对供销社职工“曾启义、韩勤与重庆市江津区再生资源总公司(江津区供销社下属企业)劳务争议纠纷一案”作出了判决,但一、二的判决结果让曾、韩等职工很失望。
随后,他们直接向重庆市高院申诉,2010年12月20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峰亲自审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0)渝高法民申字第1644号民事裁定书: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当我们收到这个裁定时,眼泪都流出来了,感觉到还是有清官,我们奔走这么多年,今天终于见到了阳光。目前我们还在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最后判决””,举报人曾启义、韩勤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