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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日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获悉,经该院二审裁定:太原市水务局原局长都洁受贿35万元、贪污26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都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太原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7名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人选,时任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科技局副局长的都洁,在激烈角逐中胜出。同年10月24日,都洁被任命为太原市水务局局长。2010年11月,都洁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判处都洁有期徒刑十五年。都洁不服,提出上诉。太原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