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8月山西省运城市发生了乙脑散发流行。运城市地域广阔,人口约450多万,卫生厅文件显示,截止2006年8月9日共报告乙脑病例44个。实际情况就是,运城市平均10余万人口中才有1个乙脑病例,是以农村地区为主的乙脑散发流行,未见到一个村有两例乙脑患者。
我们向疫情分析专家了解了一下,历年的数据表明,运城市本来就是一个乙脑高发地区。特别是“非典”以后群众对传染病的敏感性逐步增强,实行了网络直报后,疫情漏报数逐年降低,虽然2004年以来山西省传染病报告发病数连年大幅度攀高,只是减少了漏报发病数,较为客观地表达了山西疫情现状,运城乙脑发病数并未明显高于往年。这时候,需要冷静的是卫生行政、业务部门,应该认真分析乙脑疫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安定社会,引导敏感的群众、媒体,科学防控乙脑。具备基本业务知识的防病工作者都知道,乙脑疫苗的最佳接种期是流行季节前1个月,每年3-5月份接种较合适,8月中旬已过了乙脑疫苗的接种时期,不宜应急接种乙脑疫苗,灭蚊防蚊是预防乙脑流行的有效措施,群众可清除房前屋后的积水,喷洒消毒杀虫药物,消除蚊虫孳生地,并利用蚊帐和驱蚊剂等防蚊。
但是,李书凯、栗文元借运城乙脑疫情的机会,利用卫生行政、业务部门的公信力,滥用权利,不但启动了运城市乙脑疫苗应急接种,利用媒体大力渲染,而且,在2006年8月11日向全省下发了《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卫疾控[2006]26号文件,文件要求各地 “积极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接种是最有效的控制疫情措施,各地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的要求,有计划的开展乙脑疫苗应急接种工作,特别是针对高危人群和儿童、学生的应急接种工作。各地要做好做实本次应急接种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免疫屏障。”
山西省除运城地区外,其他10个市106个县区,3000余万人口,卫生厅文件显示,截止2006年8月9日共报告乙脑病例69-44=25个,平均100余万人口中才有1个乙脑病例。
这10个市106个县区的乙脑发病数完全在正常范围内,也需要进行乙脑疫苗应急接种?
卫生部卫疾控发(2004)75号《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开展应急接种的基本条件是爆发疫情。且问山西全省乙脑爆发流行了吗?运城地区是乙脑爆发流行区吗?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8月24日刊登,运城市疾控中心主任周仁义观点:根据流行病学原理,短时间内在小范围出现100人以上的病例,才能称为“疫情爆发”。运城的疫情并不象外界想象的那么严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部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8、9月,组织山西省全面开展乙脑疫苗应急接种,省卫生厅是否报告省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李书凯副厅长签发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应急接种,指导媒体宣传预防接种是最有效的控制疫情措施。致使山西老百姓的越来越关注应急接种乙脑疫苗,并一度形成了社会恐慌。他们以牺牲群众利益、引起社会恐慌、国家经济损失为代价,抓住了社会的“眼球注意力”,通过他们设计的卫生部部属企业、山西疾控生物制品配送中心──北京华卫公司,大发疫苗不义之财。运城地区消费乙脑疫苗200~300万人份,全省消费乙脑疫苗达500~600万人份以上。当时,乙脑疫苗的厂家采购价格为9元/人份,在山西的消费价格为28元/人份,山西省老百姓的消费总额在1.5亿左右。因其引起的社会恐慌,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难以估计。
《山西晚报》2006-08-16报道:“今天,记者从省卫生厅疾控处了解到:为了在全省范围内更好地预防乙脑疫情,省疾控已紧急调拨100多万支乙脑疫苗,配送到我省各市。其中,作为疫区的运城市,调拨了42万支,但仍然满足不了当地的接种需求,省疾控也将以运城为重点,继续配送保证供求平衡。由于运城市乙脑疫情的高度散发,我省各市都迎来了乙脑疫苗接种的高峰期。省疾控中心接种门诊目前一天就达到了近800人,儿童、成人各占一半……。目前,全省统一使用‘乙型脑炎纯化疫苗(Vero细胞)’,统一28元一支(不包含注射费)。……专家提醒为了更好地预防乙脑疫情扩散,还是提倡、鼓励大家积极接种疫苗……。”
2006年8、9月,山西不宜时机应急接种乙脑疫苗的歪风刮到了外省,引起了国内其他省、市老百姓的关注,询问卫生部门是否要进行乙脑疫苗接种。北京、湖南、海南、浙江、河南、陕西等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专家们提示社会,此时,不宜应急接种乙脑疫苗,灭蚊防蚊是预防乙脑的有效措施。
李书凯副厅长看到利用传染病事件可以做成大买卖,一发不可收拾。2007年3月16日,他以自己设计的2006年8月山西乙脑爆发流行为概念,蒙骗相关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通知》晋卫疾控[2007]4号文件,面向山西0~6岁儿童、7~15岁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其他大龄人群,兜售高价乙脑疫苗。
这是一次全民性大规模的乙脑疫苗集中接种活动,涉及应种人口千万以上。该《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各级政府领导、社会各界,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并规定了六条宣传活动标语。其中的3条标语是: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给您的孩子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接种新型乙脑疫苗,是您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最佳投资;
预防乙型脑炎的最佳选择是接种新型乙脑疫苗。
标语中的新型乙脑疫苗,就是精制乙脑疫苗,接种服务价格为28元/人份,被回避的是普价乙脑疫苗,接种服务价格为3元/人份。
李书凯副厅长只宣传精制乙脑疫苗接种服务的目的是:让“北京华卫”获得丰厚的利润。
该《通知》要求,把标语贴到建筑工地等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地区,动员他们接种新型乙脑疫苗,可见李书凯副厅长是全方位兜售着高价乙脑疫苗。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劳作十几个小时才挣15~20元,对这样的低收入的弱势人群也不放过,宁愿沾满汗碱的钞票装入自己的腰包,也不愿多一支普价乙脑疫苗流入市场。
为了防止其他疫苗生产批发企业参与竞争,确保他们推销的新型乙脑疫苗的服务价格,维护北京华卫获得100%的利益。该《通知》中要求各地,统一使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订购和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专用”字样的疫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非规定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这样大规模的乙脑疫苗集中订购,应进行招标让利于民,这个过程已被“合法规范的运作平台”中的“连等式”取代了,北京华卫既是供应商,又是订购者,批发、零售价格由这个三人公司确定。
据知情人讲,数百万人份乙脑疫苗,均由北京华卫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粘贴标签的环境是常温办公室,疫苗长时间常温停放,药效很值得质疑。
该公司在这次消费额上亿元的乙脑疫苗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着“不卖疫苗、只卖‘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牟取暴利的行为,有待于检查部门核实。
由此可见,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李书凯就是推广“华卫牌”疫苗的总司令。他在2007年9月12日接受《人民监督网》朱瑞峰记者采访时表示: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栗文元380万/年出卖山西省疫苗供应和管理权完全合法,他负法律责任。对于他签发的卫生厅文件,名为确保免疫效果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实为出卖3500万山西人民生命健康保障权,更应承担法律责任。他组织、策划、实施的北京华卫疫苗垄断经营体系,严重违反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并造成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益服务职能严重变质,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疫苗及国有冷链系统是卫生防病的重要武器,是国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技术支撑,把山西省的疫苗供应和管理权买给私营公司,变成营利的工具,威胁着山西人民健康和生命。如果“华卫模式”在全国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
李书凯副厅长包装北京华卫公司,大搞公共卫生权力寻租买卖,制造假公济私的疫苗经营体系牟取暴利,他的职务行为坑害了群众、欺骗了人民、蒙骗了组织,严重损害、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尤其是2006年的运城乙脑事件,2007年的集中接种乙脑疫苗活动,给国家和山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渎职等多种职务犯罪。
山西省卫生厅李书凯副厅长,给注册资金50万元的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卫)三人私营公司,带上了卫生部部属企业的“皇冠”,吹捧这个“大公司”是卫生部的专门从事疫苗配送的,并给该公司披上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外衣,赋予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的权利,任命北京华卫三人私营公司总经理田建国为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特许北京华卫公司批发的疫苗张贴“山西疾控专用”标签。使这个私营公司具有了特殊的角色和悬殊的地位,既能使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调控、引导市场,又能以疫苗批发企业的身份向社会倾销疫苗,还能凌驾于疫苗市场质量、价格竞争机制之上,逃脱相关执法监督检查。
北京华卫公司利用手中的特权,很快圈占了全省二类疫苗经营市场,建立了“合作协议”中“合法规范的运作平台”即:
北京华卫三人私营公司=卫生部部属企业=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
总经理田建国=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省疾控机构业务领导;
北京华卫公司的疫苗经营行为=山西省疫苗配送工作=卫生部的工作;
北京华卫公司经营的疫苗=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专用疫苗=山西专卖;
北京华卫疫苗垄断经营系统=山西省国有疫苗冷链系统=公益服务系统。
李书凯副厅长亲自签发、炮制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行政、业务文件,要求各地统一使用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逐级配送的标有“山西专用”字样的疫苗,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非规定渠道购苗接种,一旦发现严肃查处。强化了北京华卫公司的山西疫苗垄断经营系统。
在李书凯的亲自指挥和策划下,北京华卫疫苗垄断经营系统,可谓是低耗、高效运行。2000多个预防接种点皆只能采购“华卫牌”疫苗,北京华卫一方面实行“全省统一价”稳定虚高的疫苗消费价格,一方面压低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的采购价,达到扩大公司利润空间之目的,甚至还采取“山西疾控专用”标签的“贴牌”经营,用“不卖疫苗、只卖标签”的手法牟取暴利。
山西省常规的二类疫苗市场消费量带来的利润,满足不了“北京华卫”团伙日益膨胀的利益需求。他们在二类疫苗经营上,搞起了 “眼球注意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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