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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杉可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同诈骗被捕 涉案金额1.7亿
    作者:蔡顺国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1-08-18 08: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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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被别人设局拖下水,掉进一个自己无法填补的窟窿,单媛媛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自己拉人单干,结果把这个窟窿越捅越大,成为一个无底洞——

      购车骗局,涉案金额1.7亿元

      客户购买4辆别克君越轿车,单媛媛不仅慷慨地打了8折,还承诺赠送4辆别克凯越轿车。两个月后,8辆车全部顺利成交。

    杉可公司称员工“外出旅游”,已经人去楼空。

      单媛媛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玩的就是高进低出骗取信任,继而诈骗更多金钱的老套路。然而,这招击中了众多科技、金融、网络公司白领甚至外地市民的心,让他们在自行购买和介绍朋友购买数码产品和汽车的同时,又当起二道贩子,借钱从单媛媛的公司大量进货,再加价出售牟利,导致深陷其中,背负巨债。

      6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单媛媛批准逮捕,并建议警方进一步加大查证力度。笔者从浦东新区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此案受害人数已逾500名,涉案金额1.7亿元。这个骗局究竟是怎样编造的?纷纷相信她有“能量”

      2005年起,单媛媛的丈夫王某在一家网络技术公司任部门经理,安某则在该公司担任项目管理部总监。2010年夏季,单媛媛和张某(单媛媛丈夫同事杨某的妻子)声称与汽车经销商和苹果公司有特殊关系,可以拿到高额的销售返利,向丈夫公司的同事推销远低于市场价的汽车和苹果牌数码产品。一些同事以市场价6折至8折的价格买到心仪品牌的商品后,把单媛媛和张某的“能量”传得神乎其神,大家纷纷找她们买车。

      2010年9月,安某介绍朋友向张某购买一辆别克君威2.4精英版轿车。在安某办公室附近的咖啡厅里,双方谈妥按照市价8折出售,并回馈2万元现金作为购买上海牌照的补贴。客户将一部分货款通过银行转账给张某,与张某共同去4S店,客户直接将尾款付给4S店,顺利提车。由此,安某对张某和单媛媛的能力深信不疑。

      次月,安某与4个朋友一起找到同事王某,经他介绍,与其妻单媛媛谈好购买4辆别克君越轿车,单媛媛不仅慷慨地打了8折,还承诺赠送4辆官方标价9.99万元的别克凯越轿车。两个月后,8辆车全部顺利成交。

      随后两个月,安某又陆续推荐了一些人向单媛媛购买了十几辆低价汽车,他从中赚了约10万元好处费。同时,安某从2010年10月起陆续从王某和单媛媛手中,以市价6.5折价格购买了i-P“d、iPh°″“4等苹果牌数码产品,除了自用,其余均加价出售给数码商店牟利,其中部分货物拿到手,但截至案发,尚被拖欠731万元货物未拿到。

      辞职也玩“空手道”

      短短两个月通过加价售车赚到10万元,这让安某不愿再老老实实地在公司里赚死工资了。2010年12月起,安某辞职,专门帮单媛媛推销,并在2011年1月与她合作成立杉可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由单媛媛全额出资。

      单媛媛表示,由于自己已经是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希望由安某担任杉可公司的法人代表。安某没有多想,爽快答应。3月,单媛媛觉得摊子铺得这么大,50万元注册资金显得寒酸,所以又挪用客户的货款为杉可公司增资,注册资金增加到100万元,其中,安某出资10万元,成为股东并担任销售总监,月薪5万元。

      单媛媛一手掌握公司大权,让安某和其他招募来的销售员在网上和电话里向自己的老同事、朋友、亲戚等推销汽车和苹果牌数码产品,销售员每达成一笔买卖,可得到500元提成。

      销售过程中,杉可公司工作人员不与客户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客户只有电子邮件作为证据。销售员按照单媛媛规定的6至8折价格卖出商品并收到货款后,将钱转入单媛媛的银行账户,然后去汽车经销商处以客户名义订车,再书面向单媛媛申请购车款,收到单媛媛转来的钱后,以客户名义去4S店付款,再通知客户去4S店提车。

      为促进汽车销量,单媛媛规定,只有购买汽车,才能以6.5折左右买到限定数量的苹果牌数码产品,购买汽车的价钱越高,限量的额度越大。后来她又出台新政策,要求客户必须购买1万元至50万元的充值卡,才能用卡内金额购买苹果产品,价格非常优惠,至少是市场价的6.5折。

      单媛媛还出台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比如禁止员工互相打听收入和加价出售情况,禁止员工使用打折、优惠等字眼宣传,对差价以“杉可公司补贴客户”为名解释。

      公司生意越做越大,不仅上海的老同事和亲朋好友找到安某等杉可公司的员工订购低价汽车和苹果产品,连温州客户也慕名而来,许多人一出手就是几百万元。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单媛媛为扩大业务出手阔绰,不仅给每个员工发数万元月薪,还奖励给安某一辆34.5万元的奔驰C200轿车,其他员工也得到了9万元的钻戒、迪奥和普拉达的皮包、40多万元的宝马轿车、60多万元的奥迪Q5汽车、300多万元的路虎揽胜汽车等昂贵礼物。她还赠送给核心管理人员公司股份,许诺年底分红,并帮员工还房贷。为了与苹果供应商拉好关系,甚至将高达544万元的法拉利跑车送给对方。

      惊人的高额付出果然达到了单媛媛笼络人心的目的,公司内外都死心塌地相信单媛媛是个“到处都搞得定”的人,不去多想这其中是否有什么骗局。安某承认,正是“出于个人趋利的心态,我宁愿相信她说的都是真的……我从中得利了,我的朋友也因我而得利了,我觉得延续这个状态对大家都好。没想到现在的现实却是,我和朋友的很多资金被套住了。”

      手眼通天是谎言

      人们都以为单媛媛手眼通天,能拿到苹果公司和汽车厂商的高额返利。事实却恰恰相反,单媛媛经手的所有商品都是她原价从市场上购得,再贴钱以低价卖给客户的。不过,这其中的差价当然不是她自己承担。

      2011年5月19日,单媛媛来到浦东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单媛媛今年30岁,1981年3月出生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大学文化。她交代,自2010年7月起,她与丈夫同事的妻子张某一起行骗,当时她是配角。同年10月,双方合作破裂,100多万元货款被张某卷走,100多个客户追着单媛媛讨债。单媛媛还不起钱,心一横,干脆独自继续行骗,用骗来的钱应付前面的客户。她侥幸认为:“我知道这个漏洞是填不平的,但是只要有客户来交钱,这个漏洞就不会暴露。”所以,她随后成立公司,租借酒店式公寓和商务楼作为办公场所,把戏越做越足。

      她向检察官坦白道,钱来得容易,花得也容易,自己全身都是名牌,光家庭用车就买了7辆,先是君越、昂可雷、凯迪拉克和奥迪(都卖掉了),后买了一辆130万元的奔驰C63、一辆单价100多万元的宝马X6和一辆40多万元的宝马355。还买了一块10万元的劳力士手表送给丈夫,购买了1000克的金条压自己家底。

      她自己非常清楚,“对公司的销售模式已经无法控制了,可是,自己手中掌握了那么多钱之后,控制不住对名牌、高消费的渴望及欲望,不仅根本无法履行和客户之间的约定,还继续用客户的钱用于自己的个人消费”。虽然她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可是,后悔已经太迟。单媛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合同诈骗罪,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Tags:上海杉可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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