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人民法院报旗下的中国法院网再次跳将次出来为江西高法、井冈山法院以及郭兵之流充当棒子。该最高法的直属媒体将原《中国产经新闻》报江西站记者熊细毛说成是假记者。去年3月,人民法院报记者张景义就曾发文表示,徐祥和熊细毛(裘实)曝光郭兵枉法执行的文章失实。
昨天,法院系统御用媒体之一的中国法院网刊登的作者为淦景(赣井冈山法院的简称谐音)《假记者熊细毛妨碍法院执行被司法拘留 》的报道中,出乎意料地没有对徐祥进行点名批评。知情人为此分析,因为世界传媒一直在关注徐祥的安全。所以相关法院不想也不敢去找徐祥的麻烦。于是,他们只好以熊细毛冒充记者、妨碍执行公务而将其拘留15日。
徐祥针对最高法的媒体再次为虎作伥却没有点出自己姓名而发表意见说:“不管最高法的媒体如何修好,他该告的还告,该和世界传媒去江西高法‘投案自首’的还去‘投案自首’”。
至于,中国法院网报道中所说的,熊细毛已经向法院致歉,熊细毛从看守所让探看他的家人带出话说,他根本就没有向什么法院致歉过,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才杜撰那些假话来混淆视听。
附录:
一个无业人员,竟冒充国家级新闻媒体记者,对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进行所谓的“采访”活动,并在其公开发布的“新闻报道”中歪曲、捏造事实,肆意诽谤法院和法官。5月23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对构成妨碍法院执行行为的假记者熊细毛实行司法拘留。
2004年1月,井冈山市法院依法对湖南赛福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港百利时实业公司与南昌百货总公司合资纠纷案及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与南昌百货总公司等五单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上述案件的案外人——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阻挠案件依法执行,找到自称某国家级报社驻江西记者站“记者”的熊细毛,向其许诺回报,让其对该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报道。
熊细毛伙同他人,以某国家级报社驻江西记者站“采访部副主任、责任编辑”的身份,对井冈山市法院和本案一些当事人进行所谓的“采访”,并先后写成多篇“新闻报道”文章。这些文章公然歪曲、捏造事实,称法院和法官“枉法办案”、“官商勾结”、“司法敲诈”等,大肆进行诽谤。熊细毛还将这些文章或其中部分内容通过一些私人网站广为发布和向社会群发短信,致使案件迟迟无法顺利执行,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依法开展的案件执行工作。
被熊细毛冒名的某国家级报社表示,熊细毛不具有记者身份,而是未经报社同意擅自被江西记者站临时使用的人员。为此,针对其假借报社名义活动的行为,报社保留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权利。
井冈山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对熊细毛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熊细毛对其非法干扰法院执行及诽谤法官的行为悔过:“我知错了,不能去诬告人家、陷害人家”,“在此深表欠(歉)意,并深深的(地)道歉”。
据悉,井冈山市法院正在排除一切非法干扰和阻力执行此案,该案将于近期执结。
相关报道:
江西省高法副院长郭兵专题
http://www.jdwsy.com/article/html/special-0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