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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6日开庭审理涉不雅视频官员、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上诉案。在持续约8个小时的庭审中,雷政富全面翻供,肖烨等人出庭作证,检方反驳了雷政富翻供的说辞。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6日上午庭审开始后,雷政富首先陈述上诉理由,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与一审时基本认罪的情况截然相反,雷政富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所有受贿事实全部予以否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28日对雷政富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雷政富受贿316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予以追缴。
在6日的庭审中,雷政富及辩护人还申请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侦查阶段的一份讯问笔录予以排除。
法庭经审查认为,雷政富及辩护人并未提出侦查人员在笔录取证过程中对雷政富实施了刑讯逼供,也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线索,不符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法定条件,法庭当庭驳回申请。
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宣布择期宣判。
2012年11月20日晚,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仅63小时后,雷政富被免职并立案调查。目前,重庆市已依纪依法处理21名涉不雅视频党员干部,其中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