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县周士庄镇,昔日土地平整肥沃,粮食产量很高,世代生息,在这里的村民们天不为之自豪,但近几年,由于镇里某些干部受利益竟一意孤行得将大同县砖瓦厂第二车间承包给杨书明,相关智能部门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致使杨无视国家 相关规定带着问题组织生产,干起了全村民痛心疾首,殃及子孙后代的事情,他们大肆毁坏良田,林地非法烧制实心粘土砖.被其毁坏毁田取土后的地方形成了数十米深的大土坑破坏极为严重,根本也无法按规定复恳出新的耕地来,雨天这里更危害, 路难行就不必说了,无数个大水坑潜藏着巨大的隐患.此地风沙很大,现在植被的破坏更加加重了这一局面."沙尘暴"已成为了家常便饭.国家明令规定,这种高污染的企业必须配套,除尘,除流设施而砖厂所用的锅炉是四五十年代的老锅炉,没有一点 环保设施.因此这里整天浓烟滚滚.他们的所作所为给当地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健康等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广大村民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规范实心粘土砖企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3公里)的实心粘土砖企业必须立即依法彻底取缔".而此厂距铁路(京包线)不足百米,本应取缔,可现在机声轰鸣,一派繁忙景象,这种有令不止,严 重违反国家法律的非法企业,长期存在,原因何在?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的例子,是显而意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恳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和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而大同县砖瓦厂第二车间挖的全是耕地里的土毁的全部良田林地.一年至少挖掉100多亩优质土地,千亩良田成了几公里长的大沟令人触目惊心, 作为一个深受其害,有觉悟有良知的村民,我强烈呼吁有关国家机关立即展开调查,让该砖瓦厂停工整改,要以不毁坏耕地林地为条件,以完全符合农田基本建设要求为标准来决定砖瓦厂的去留如答不到要求就坚决关停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厉处罚, 还村民们一片地,一片林一片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