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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安村民集体到法院下跪为村长喊冤 |
评论情况 |
共有 7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7 分,总得分:610 分 |
用户名:2474575169 打分:85 时间:2012-12-08 07:31:30 |
坚决反腐,还老百姓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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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相信未来 打分:85 时间:2011-08-19 10:41:16 |
社会要发展,腐败与正义并存。真的需要你们这样的人为我们百姓这样的弱势群体撑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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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王玉成2009 打分:85 时间:2009-10-23 08:08:33 |
反映黑龙江省北安人民法院法官从涛故意枉法办案 黑河市人大..黑河市政法委..黑河市纪检委市..黑河市政协 我叫王玉成,是黑龙江省北安市政协委员。黑龙江省第九届劳动模范,反映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长法官从涛故意采信假证据,办案法官与被告人内外勾结,上下串通!被诉人与被告方共同制作伪证,致使判决申诉人败诉!而且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先判决后审理核查证据,而且篡改初审卷宗判决日期,12月2日作出的判决,却向黑河中院提交的判决书却是12月11日,借以掩盖违法事实。并且被诉人对事实认定故意采信伪证,故意错判。实属适用法律不当,申诉人提出时,又故意调换法律条款!(先使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七条、后使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作出一份判决书,换法律条款竟然说更正笔误,一份判决书笔误多达五处严重侵害了申诉人合法权益!北安法院简直把法律当成儿戏,无视法律尊严!北安法院袒护、包庇从涛,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之规定,此案于2003年6月4日立案审理,判我败诉原因是北安法院采信了被告提供的伪证经北安法院初审、再审、重审,又经黑河中院终审、再审,又终审原告不服,又申诉省高院经审查,又被驳回说中院终审判决并无不当,三级法院十一次开庭审理,明知有错就不改判,初审原被告张国忠恶意图谋原告王玉成栽种药材的百分之五十,法院判给 百分之百当时价值—百多万。 为此恳请主管领导过问,查办此案,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王玉成2009年8月19日(附全部申诉材料) 200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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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草坪 打分:85 时间:2009-05-29 22:30:02 |
腐败分子早晚要完,总有说理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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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警匪一家 打分:85 时间:2009-03-30 10:52:24 |
天下乌鸦一般黑,临沂市兰山区就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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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曌龑 打分:100 时间:2009-02-04 15:33:03 |
我就是临安於潜的 在於潜就是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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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怕黑社会 打分:85 时间:2008-12-07 13:39:09 |
有领导来山西太原查贪污吗?村官贪污的可怕.一任就的贪污几千万.你们来可以去太原的北营,等.....真是村官一任几代人花不完用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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