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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淮滨县组织部副部长李超竟成风水大师
    作者:赵伟  来源:人民监督网  发布时间:2009-05-13 0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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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风水部长”李超滥用职权强行剥夺公民合法权益

    人民监督网:


        从各方面了解到贵网站敢于代表老百姓的利益,经常把腐败分子大白于天下的情况,我们深感敬意,特向贵网站反映一下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李超滥用领导职权的事情。

        我叫赵伟,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下岗职工。2004年4月,我购得淮滨县银建小区内的土地一块(该块土地位于淮滨北岗,面积为437.5平方米,四邻为:简XX、阮XX、李XX、李超),持有国家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了该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前,我已把申请准建证书的相关手续上报县建设局,但是,淮滨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李超(系我所购得的该块土地东北方向的邻居)滥用职权处理私人事务,私下“做工作”越权干涉其他行政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直接唆使县建设局相关部门不准给我办理准建手续,直接导致我至今仍无法建房、无法正常行使一位普通公民合法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位领导干
    部的“强权”行为直接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李超滥用职权干涉本人营建房屋的主要借口为:

        1、李超同志为我所购买土地的北方向邻居,李超同志借口在该块土地上修建房屋会影响其住宅的“风水”,不让任何人营建高于其楼房的建筑。身为一名受党和政府教育、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信奉“迷信”观念、抛离法制观念,置法律于不顾、粗暴干涉公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们的光辉形象、侵犯了一位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很不应当。

        2、李超借口在该块土地上营建房屋会影响其住宅的采光,只许我在该块土地上营建平房。据实地测量,李超的住宅距我所拥有的该块土地有16.3米之遥(中间还隔有一条大路)。依照《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参照淮城建【2008】2号文件),我有权在该块土地上营建一栋4层的房屋,而如今在李超的强权干涉下,我连2层半的房子也不能营建。

        2007年10月,我专门请设计师设计房屋建筑图纸,设计高度为四层。该块土地的南、西、东面邻居均签字同意此建筑方案,唯独李超一人拒绝签字,致使设计图纸全部报废,浪费设计费用3000元。2008年12月,迫于本人的实际住房需要,我再次请人设计房屋建筑图纸,准备营建住房,将设计高度主动降为两层半。四面邻居有三方均已签字同意此建筑方案,唯独李超再次拒绝签字。之后,经我多次以理相劝、登门造访,李局长终于签字同意建房,但其放出话来:“我不和建设局相关部门联系,就算我签字了,他们也不会给你办理任何准建手续,我不让你建房,你就是建不成。”

         李局长此举实为刻意刁难!不允许他人营建高于其房屋高度的住房。目前第二次的设计图纸又被搁置,所花费的3500元的设计费用又要付之东流。

        淮滨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李超同志身为一名受党和政府教育、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固守“迷信”观念和“强权”思维;在行为上,李超越权干涉他单位事务,影响他单位正常行政工作,以致侵犯到一名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实在有损于广大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

        对此,希望通过人民监督网的报道,请上级领导督促李超部长知错而改吧。


    Tags:淮滨县 组织部副部长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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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摘要(共 2 条,得分 185 分,平均 92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2禹城李扬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9-06-16
    · 这叫“有权不使,过期无效”啊!
    [回复] 1水镜李哥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9-05-23
    · 你看这些领导干部,象个啥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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