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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余干县检察院为“创收”竟炮制冤案 |
评论情况 |
共有 91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90 分,总得分:8205 分 |
用户名:他 打分:100 时间:2008-09-12 23:18:48 |
检察官办错了案,又有谁能监督他们?难道他们真是无法无天,百姓有冤无处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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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糊涂 打分:100 时间:2008-09-04 13:51:41 |
向刘新娥这样检察官,应早日清出检察系统,别威害更多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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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心痛 打分:100 时间:2008-08-23 17:23:12 |
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检查官,人民的公仆吗。心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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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百姓 打分:100 时间:2008-08-22 09:43:14 |
作为平民,我确信是一起冤案,这根本不需更多的证据,现在的官员真是无法无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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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官员 打分:100 时间:2008-08-16 09:41:34 |
问:针对近年来有些地方部门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推诿塞责,甚至对正常上访群众进行截访堵访等突出问题,条例作了哪些规定?答: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重要的是保障公民的提出建议权和申诉权。畅通信访渠道是保障公民的提出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为信访人采用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违反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务院法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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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动车组 打分:85 时间:2008-08-16 08:48: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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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世声 打分:85 时间:2008-08-12 20:58:49 |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必须牢记这几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如果法律的尊严得不到维护,权力就会变成害人的暴力”,“法治的敌人是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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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反弹琵琶 打分:100 时间:2008-08-12 17:24:43 |
采取强制手段“截访”,“控访”,限制,干涉群众的正常信访活动,粗暴的侵犯群众的权利,这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惯用手段。这些地方和部门相信,只要能够通过高压态势,将群众的正常信访控制在一个较小的规模和范围之内,将一般信访问题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和层次上,就不会“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北京青年报》:追究信访责任需警惕“负面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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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笼 打分:85 时间:2008-08-08 16:51:54 |
不受侵犯,禁止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基本权力的规定。以欺骗的手段,将蒙冤受害人家属刘青南骗带到余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青南单位),强迫余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刘青南进行看守。以致余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得每天临流安排俩人二十四小时对刘监守吃住必须在县联社,并明确限制刘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余干县境内。 刘今日完完全全是个被变相拘困在笼中之鸟,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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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七月如火 打分:85 时间:2008-07-25 18:08:24 |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依法监督两院的权力,然而全国人大办公厅的督办函,到了江西省地方却变成了废纸,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人大代表难道真如人们所谓的"不过是会上举举手,会下喝喝酒",的装饰物?和法律赋予了人大依法监督两院的权力,然而全国人大办公厅的督办函,到了江西省地方却变成了废纸,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人大代表难道真如人们所谓的"不过是会上举举手,会下喝喝酒",的装饰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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