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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康学:尽快制订《人民群众监督举报腐败行为法》 |
评论情况 |
共有 109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6 分,总得分:9400 分 |
用户名:人 打分:85 时间:2008-01-10 08:30:10 |
关注报道,关注民生,事态发展,法制进程.连续挖掘,生命窒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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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有 打分:85 时间:2008-01-10 08:21:42 |
土地新政再出重拳 国办严控农村集建用地规模 2008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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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ddssaa 打分:85 时间:2008-01-09 15:54:02 |
国务院规定村民售房后不得获批宅基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02:1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薇 郭爱娣)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村民出租出售住房后将不得获批宅基地。
针对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农村占用耕地或农村建设用地,搞房地产开发从而形成所谓“小产权房”的问题,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严禁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严禁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农村的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此,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博导董黎明分析,严禁村民将自己的住宅出租出售,有利于遏制“小产权房”的出现。现在的“小产权房”,有一部分是村民将自己的住宅出租出售形成的,如果不再批宅基地给这些人,那他自己没房子住,就不会再卖房了。还有一类“小产权房”,是开发商和村委会合伙占用农村土地,以卖给城里人为目的开发的商品房,这是绝对的违规行为,是必须要禁止的。
董黎明认为,通知下发后,将至少切断了新建“小产权房”的后路。但对于已经形成既定事实的“小产权房”怎么办,仍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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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审时 打分:85 时间:2008-01-09 09:35:51 |
提醒: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嘉善是“高绅”连手,小小农民迟早倒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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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醒者 打分:85 时间:2008-01-09 09:15:30 |
嘉善“和绅”不倒,嘉善农民完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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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不知 打分:85 时间:2008-01-09 09:00:20 |
农民想告贪官那个告的成的??做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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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倒 打分:85 时间:2008-01-09 08:28:52 |
农民种地违法,官员抢地合法,法院执法违法,地方渎职犯法.农民小命不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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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学习 打分:85 时间:2008-01-08 12:36:00 |
近年来 一些地方出现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通过出租(承租) 承包等“以租代征”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行为 对此 必须严格禁止 并予以严肃查处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并严格依法依纪处理 严肃追究瞒案不报 压案不查的责任 严肃处理以罚代法 处罚不到位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 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应给予政纪处分的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办理。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纠正、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实行问责制,由国家土地总督察责令限期整,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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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人民监督网 打分:85 时间:2008-01-08 11:46:29 |
人民监督网的记者要小心了,嘉善的妄法之徒也什么作得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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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以权代法 打分:85 时间:2008-01-08 11:42:58 |
人民日报:西丰县警察进京拘传记者涉嫌以权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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