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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改委修旧批复缘何成为桐乡乌镇强制拆迁政令? |
评论情况 |
共有 25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2 分,总得分:2055 分 |
用户名:嘉兴贪官 打分:85 时间:2008-06-03 21:53:51 |
新华网杭州6月3日电(记者方列)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2日对海盐县秦山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原主任庞乐明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庞乐明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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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民众 打分:85 时间:2008-06-02 20:16:25 |
有点不相信,难道说一个旅游公司能买通全国人大信访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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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shj19820913 打分:85 时间:2008-05-29 13:56:27 |
反 映 情 况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大仵乡的农民,2007年11月8日柘城县大仵乡政府对大仵集街道进行开发改造。规划拆迁我们的房屋,征收个人宅基地,在没有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任何安置补偿,并且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 于2008年5月4日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违法强拆。 于2008年5月4日,上午9点30分,大仵乡政府组织乡计生办、土管所等工作人员,并纠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租用机械)挖土机强行推倒了关建良的4间商业房、6间住房,下午4点10分又强行推倒了金桂芝商品房4间、住房2间。在违法强拆中乡政府工作人员野蛮粗暴,致使金桂芝和沈燕先后昏死,至今在乡医院治疗。5月5日大仵乡政府又用挖土机强拆了沈桂山的4间商业楼、5间住房。 党中央三令五申要切实保护农民根本利益,建设合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十三条《物权法》第四章42条和第66条都明确规定,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可大仵乡政府却置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不顾,违法强拆我们的房屋并致2人昏死。现在我们露宿街头,无处安身,恳请领导能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切实保护我们农民的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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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起义吧 打分:85 时间:2008-05-28 20:28:53 |
嘉兴农民组织起来起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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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农民 打分:85 时间:2008-05-28 20:27:52 |
拆吧!嘉兴的农民只有造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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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百姓 打分:85 时间:2008-05-28 20:26:32 |
嘉兴的官员都像土匪强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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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一招 打分:85 时间:2008-05-28 20:24:52 |
嘉兴的腐败分子欺压农民的手段都是这一招:强抢耕地,强拆民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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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嘉兴人 打分:85 时间:2008-05-28 20:21:12 |
嘉兴地区腐败清一色,一条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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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老干部 打分:85 时间:2008-05-28 14:42:53 |
查他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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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可惜 打分:85 时间:2008-05-26 20:35:20 |
胡总到湖州去了,没有到桐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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