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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公安分局将不识抬举的“刁民”劳教 |
评论情况 |
共有 49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6 分,总得分:4255 分 |
用户名:××× 打分:85 时间:2008-12-26 15:06:34 |
可以先向法院起诉么?起诉费本人愿意承担一部分。希望人们监督网牵个头,成立一个民间司法救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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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寒冷 打分:100 时间:2008-12-17 14:41:17 |
红歌唱响大江南北,法制社会,法是对谁的法,制又是在冶谁?当官不为民作主,自己回家去卖红暑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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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对他们来说杀人都不叫犯罪 打分:100 时间:2008-11-11 15:27:50 |
他们杀人,好点的直接给你钱私了,对他们来说包庇算个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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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为国担忧 打分:85 时间:2008-10-23 23:23:35 |
我们的国家到底想往何处走? 再不狠狠打击贪官污吏,恶吏,徇私枉法之徒那是要亡国的啊!那一朝,那一代的官吏有如此猖狂啊?中国还有一片净土吗? 再不狠杀一大批贪官污吏及政法界的恶吏,就怕制止不了,到那时后悔就来不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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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民主 打分:85 时间:2008-10-19 00:37:33 |
没有法制的社会,老百性的人权.生命权.财产权在遇到侵害时,只能等践踏和蹂躏,人民该团结起来,捍卫自己的人权,争取民主,不要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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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检察官 打分:85 时间:2008-10-11 14:55:21 |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局长康云良违法违纪包庇杀人犯,已经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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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浙江网民 打分:85 时间:2008-09-27 15:12:35 |
愤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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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路人 打分:85 时间:2008-09-06 20:41:20 |
社会和谐为什么上访?!必有原因。正正反反,仔细思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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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路人 打分:85 时间:2008-08-30 22:48:38 |
还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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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yi 打分:85 时间:2008-08-24 02:48:54 |
看来劳动教养法必须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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