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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痛诉司法腐败 |
评论情况 |
共有 293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91 分,总得分:26736 分 |
用户名:过路人 打分:85 时间:2008-07-27 20:54:20 |
希望法院早日宣判, 给受伤者合理公道, 让违法者绳之于法, 而不是逍遥于法律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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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过路人 打分:100 时间:2008-07-27 20:50:28 |
这样的黑暗的社会...腐败!!!希望社会给伤者 家属一个交代也给社会一个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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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诺 打分:100 时间:2008-07-27 20:18:54 |
希望有关机关部门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情,不要再让余女士这么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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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冤民 打分:85 时间:2008-07-27 13:27:08 |
我们冤民会一直支持并宣传你们,国家却少的就是敢于腐败较真的人.国家和全国人民需要朱瑞峰这样的好记者.真是好样的.永远支持你们!永远支持你们!永远支持正义!永远支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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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新闻学专家 打分:85 时间:2008-07-27 10:06:12 |
展江教授:说到底,我们这个领域不立法不行,大陆法的国家都有这个情况,至少欧洲几个国家都没有这种情况,德国、法国都有这方面的法律,我认为,真正不愿意制定新闻法的是管媒体的部门,因为这对他们有很多好处,随意、专干,要怎么干怎么干。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领域的人治问题,包括刚才阚女士所说的,什么行政的规定授予记者什么权?依法获得什么资格了?这话本身就违法了,谁要当记者、谁要在媒体从业,根本不需要什么机关来审核。我今天说,被城管打死的那个公民就是“真记者”,而拿着记者证的人不去记录社会真相,他们是真正的“假记者”(全场爆发雷鸣般掌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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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公道何存??? 打分:100 时间:2008-07-27 00:30:11 |
这个法律腐败的社会,天理何在···人心何在···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酒精的催化下破碎了···肇事者你人心何安,难道就能忍受的了社会舆论的压力,受得了自己良心不安的挣扎···天底下谁没有亲人、谁没有父母,如果同样的事在你自己身上发生,你将做何选择?除此之外,还应痛斥这些狗官,拿得是人民的血汗钱,吃得是人民的粮食,全都给人民吐出来!以人为主的社会在那里?人民警察的崇高形象从此无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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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CiCi 打分:100 时间:2008-07-26 23:37:59 |
人心都是肉长的, 怎么这些人这么丧尽天良的事都做的出来, 小心遭报应,天打雷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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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CiCi 打分:100 时间:2008-07-26 23:35:00 |
现在这些没功德心的人越来越多了, 希望更多的人能来关心这类事, 不能让那些坏人逍遥法外, 要齐心协力将那些人绳之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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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公道自在人心 打分:85 时间:2008-07-26 23:22:26 |
这些人的良心已经被狗吃了,正义呢?我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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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呆头 打分:85 时间:2008-07-26 23:12:13 |
怎么说呢,还是抓紧时间治疗先,余少华同志一定会好起来的!!!!、 相信坏人终会得到法律的制裁的!!我就不信了,那么拽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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