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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浙江苍南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痛诉司法腐败
    评论情况 共有 293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91 分,总得分:26736
    用户名:你就是王八  打分:0 时间:2008-07-20 16:52:00 
    信访到中央怎样,得到周永康的批示有怎样,批示是让这个案件重新认定,难道批示就代表以前的认定有误吗?去你妈的当事人,只知道赖,只知道无赖,就跟一只丧家犬一样在那里乱吠,要想别人怎么对你,首先应该想想你要怎么对别人!!!!!!
    用户名:你就是王八  打分:0 时间:2008-07-20 16:48:46 
    看问题是要客观的,不能别人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大家都要怀着清楚的头脑去分辨是非.你不就是想多赖点钱么,去你妈的,我反而认为被撞了是报应,活该!!!!!!!!!!!
    用户名:气愤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15:26:33 
    看了这篇真气人啊。。。当官的怎么都向钱看啊。为什么不为老百姓做点好事呢,这么大的冤案你们官官相护,你们嫖的是老百姓钱,吃的是老百姓的钱,喝的是老百姓的钱,还不为我们老百姓办事实,希望受害人家属要姜浙要挺住,我们都支持你,关注冤案,直到你清白。
    用户名:niaoniao  打分:100 时间:2008-07-20 14:13:20 
    叫那些腐败的官员的去死好了,活着没什么用的,他妈白生了,当初还硬挤把他们挤出来~~~~~~
    用户名:路人来看  打分:100 时间:2008-07-20 12:59:01 
    看了这么多文章,事故认定是无牌无证的逃逸罪,做为苍南县当地的交通大队长,没起到执法责任,进行对肇事者采取措施,而隐瞒事故,如果没能力趁早下台吧,别败坏温州人的形象!
    用户名:铲除腐败  打分:85 时间:2008-07-20 12:41:05 
    胡锦涛主席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讲话中提到:“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请问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如何接受人民的监督,愿接受人民的监督??????
    用户名:世道不公  打分:100 时间:2008-07-20 12:01:48 
    有点知道   我看你就是个没脑的人。让我开车撞下你的脊椎好不好,让你也一辈子躺在床上试下瘫痪的感觉。当然有可能也当场隔屁掉,不过对你来说活着和死了应该没什么区别吧。人总是要死的,早死晚死没什么差别吧。对你们这些吃人民的,穿人民的,住人民的,花人民的,一个个养的脑满肠肥的,却不为人民办事还嫌这嫌那的渣子们来说。。。。
    用户名:杂七杂八  打分:100 时间:2008-07-20 11:49:21 
    火眼金睛你的眼睛瞎了吧,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去北京海军总医院看看。病人现在是咋个情况。,要是你家里人也碰到这种情况,看你还说不说得出这番风凉话。当然可能你不怕,你背后有人。要是你没权没势。你跟阎罗王哭去吧。
    用户名:文盲说法  打分:100 时间:2008-07-20 11:39:18 
    怀疑,楼下的那个家伙是不是苍南交警大队的走狗。既然定性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那么肇事方就该付全责。现在病人瘫痪在北京海军总医院的病床上,那么她的医疗费用是不是要由肇事方承担。县 市 省三级的法医不是白痴,那么北京的各大医院的专家是白痴了吗?当然不是。只不过中间有个苍南交警大队的大队长在运做,正所谓官官相护,利益驱使,权利害死人。明白人都知道,要不是这件案子中间摆着个大队长,要是这件案子发生在两个普通的民众中间,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是非曲折了。强烈呼吁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清除混在政府部门的害群之马,还朗朗乾坤与天下。
    用户名:小心上当  打分:0 时间:2008-07-20 10:01:16 
    今天看了该篇文章 认为该文存在以下几点疑处 一.交通事故造事逃逸 在交通事故里是性质最严重的 该交警队对该事故定性已经是最严重的 所以就不存在包庇对方的可能 (因事故处理规定里面没有比定性为逃逸更严重的性质了)否则可以定其他的性质 二.县 市 省三级的法医都认为该伤势与该事故没有因果关系.那就存在 要么是伤者真的是“假病” 要么是县 市 省3级的法医都是白痴 脑子进水了(因省鉴定委员会是由浙江省医学院的教授专家及省公检法的法医组成) 三.交通事故医药费不是他交警说了给多少就给多少 根据事故处理规定医药费方面 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难道这点你当事人不知道吗(建议当事人向海牙国际法院起诉,因为你不信任浙江的任何一个政府机构),在此也祝愿伤者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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