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法治播报 文章评论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热门文章
  • ››人民监督网曝光的浙江淳...
  • ››肖扬:最让我牵肠挂肚、...
  • ››中央决定开除陈良宇党籍...
  • ››老妇将“三鹿明星”倪萍...
  • ››成都醉驾撞死4人司机被判...
  • ››海南航空:20名飞行员担心...
  • ››海南航空近20名辞职飞行...
  • ››最高人民法院御用媒体再...
  • ››湖北襄南监狱一级警督受...
  • ››潍坊中院枉法裁判 受害人...
  • ››人民的法院为何戒备森严...
  • ››石家庄市长冀纯堂被提请...
  • ››丁海玉:行贿12名厅官 2...
  • ››河北蔚县县委书记县长因...
  • ››邢台市政府官员:中央不...
  • 文章评论
    文章标题 湖北襄南监狱一级警督受贿“悬”案(续)
    评论情况 共有 124 人参与评价,平均得分:86 分,总得分:10760
    用户名:警号0001  打分:85 时间:2008-07-27 11:33:44 
    《对哪些自以为是的人将“秋后算账”,要相信现在没有查不出来的事,》

        您说“秋后算账”是谁要等到“秋后”来找在网上贴熊自农大字报的人“算账”呢?是熊自农本人吗?还是“散步一族”的族员们?唉。。。说实在的,熊族长能不能过好这个“夏”都还难说。我看,“散步一族”就快解散了。哈哈!真是一件拍手称快的事啊!

    说的好!
    用户名:中国必胜  打分:85 时间:2008-07-27 11:20:48 
     楼下的,你叫嚣个什么?什么都要讲事实,讲依据,张德勇判不判法律说了算,证据说了算,事实说了算.你是不是看到那些事实如山的证据了,在这里最后的发泄一下?
    用户名:新闻学专家  打分:100 时间:2008-07-27 10:05:32 
    展江教授:说到底,我们这个领域不立法不行,大陆法的国家都有这个情况,至少欧洲几个国家都没有这种情况,德国、法国都有这方面的法律,我认为,真正不愿意制定新闻法的是管媒体的部门,因为这对他们有很多好处,随意、专干,要怎么干怎么干。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领域的人治问题,包括刚才阚女士所说的,什么行政的规定授予记者什么权?依法获得什么资格了?这话本身就违法了,谁要当记者、谁要在媒体从业,根本不需要什么机关来审核。我今天说,被城管打死的那个公民就是“真记者”,而拿着记者证的人不去记录社会真相,他们是真正的“假记者”(全场爆发雷鸣般掌声)。 
    用户名:你怕了  打分:100 时间:2008-07-26 22:05:13 
        楼下的假记者克星,朱记者是哪家媒体的记者都不重要,最为重要的是,他做为一个人,上对的起天,下对的起老百姓,他敢于讲事实,讲真话。不像有些所谓的记者,天天拿着了某某媒体的记者证,不办一件为国、为民的实事,不写一篇真实的,为国、为民的文章。大家说,到底谁真?谁假?
       朱瑞峰这样的记者,才真的是中国的脊梁,是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的。怕他的人,骂他的人只有一种:那就是腐败份子。
       你提出你的疑问,很好,但请你不要骂一个敢说、敢为之人。同时,也请你不要对号入座。
    用户名:中国必胜  打分:85 时间:2008-07-26 21:53:31 
        楼下的,你叫嚣个什么?什么都要讲事实,讲依据,张德勇判不判法律说了算,证据说了算,事实说了算.你是不是看到那些事实如山的证据了,在这里最后的发泄一下?
    用户名:襄南人民最大  打分:85 时间:2008-07-26 21:52:31 
    张德勇必判无疑,不判不足以平官愤.检察机关难道因为网上一篇有理有据的文章就退缩了吗,法院难道因为网友们的热议就置检察官做的假证据、假笔录于无用了吗?挺起胸膛,认人民去说去吧,只要你们假证据充分,人民群众永远唾弃你们.腐败官员永远爱护你们
    用户名:襄南二民  打分:100 时间:2008-07-26 21:15:19 
     张德勇必判无疑,不判不足以平官愤.检察机关难道因为网上一篇有理有据的文章就退缩了吗,法院难道因为网友们的热议就置检察官做的假证据、假笔录于无用了吗?挺起胸膛,认人民去说去吧,只要你们假证据充分,人民群众永远唾弃你们.腐败官员永远爱护你们 !
    用户名:襄南一民  打分:100 时间:2008-07-26 21:14:26 
     张德勇必判无疑,不判不足以平民愤
    用户名:律师  打分:100 时间:2008-07-26 19:11:08 
    我个人认为,张德勇的案子是一起典型的假案.因为:
        
        一、检察院在没有依法确认合作协议的是否真实就武断的抓人。正如文中所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否无效,应当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不管是法院,还是仲裁,认定协议书是否无效,必须根据独立于袁朝伟和杨明春之外的证据,即第三方的证据”。检察院没有任何第三方证据。
        
        二、张德勇“索贿”的“筹码”既27余万元债权归属问题属“捏造”。文中检察院的起诉书写到,张德勇恶意拖欠军办矿27万元,并以此向军办矿袁朝伟索要一辆面包车。但从证据上来看,张德勇不欠军办矿的27万元。
        
        依文中所说: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这样写,其目地就是使袁朝伟、任留计、余汉彬三人的“证据链”成立。从而印证张德勇恶意拖欠军办矿27万余元,并以此为筹码向军办矿索贿一台面包车。从而又印证袁朝伟将和军队没有任何关系的行贿之事向任留计汇报,任留计批准行贿这样的虚假证言。
      
        为什么说其是虚假证言呢?因为,张德勇不欠军办矿的钱,张德勇如何拖着不给军队?张德勇任职的公司与军队没有任何业务来往,袁朝伟行贿或者不行贿,与军队有什么关系?与你任留计有什么关系?所以,常理上讲,任留计是没有作证的资格的。
      
        三、袁朝伟和杨明春的录音做为证据,从证据效力上来看,效力较弱,但仍然是可以用来做证的。在其二人的录音中,我想大家也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吧。

        (另为,我个人认为,朱记者的两篇文章,有事实,有依据,文笔犀利。朱记者为人民警察又做了一件好事。)
    用户名:这是为什么呢  打分:85 时间:2008-07-26 17:16:20 
    问"上访村村长",你说"熊自农书记特别关心襄南人民的好女儿,对监狱的女干警特别的关心爱护,一般谈工作到深夜。有时甚至谈了一夜."你有什么证明?造谣是不道德的.要是没有就不要粘贴了吧.
    上一页1 ...6 7 8 9 10 11 12 13下一页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