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正常公务,副县长为啥...
  • 正常公务,副县长为啥要给副市长送金条
    作者:痛快人生  来源:搜狐博客  发布时间:2011-01-20 07:40:1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1月14日下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对湖北省十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判。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1年至2009年,王华滔在担任中共十堰市委常委、十堰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接受17个单位和个人共37次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45.745万元。庭审中,王华滔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自愿认罪。

        当日庭审中曝出的一个细节,足以引人深思:十堰市所属一县的副县长,送了一根金条给王华滔。副县长与副市长,不是亲朋好友的私人关系,这根金条就显得耐人寻味起来。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这个县为得到一笔农村产业化资金支持,由这名副县长购买了一根金条,在王华滔住院期间送到了病房。 

       十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

     

        作为副县长来说,深谙官场之道和那些潜规则,也深知这位副市长的喜好,于是,借探病之际,将金条奉上。即使追究起来,副县长自然是振振有词:这根金条算是好处费,就是普通人之间给帮忙办事,也是省不了;况且,我这是为县里办实事呢,金条又没落入私人的腰包。 

        如此说来,对地方上来说,下面要发展,必须上面得有人或者有一定的关系,否则项目再好、再如何有难处,也不受待见。事实上,还有多少划拨的项目或资金,是人情支持或是关系照顾,并非根据实际需要来进行;再联想起曾经各地发生的“跑部进京”现象,也是如出一辙。 

        下面向上面请求支持,或争取项目或争取资金,往往都是分管领导说了算。给还是不给,给多给少,给A或B,也是握有重权的领导说了算。碰上一个贪念的领导来说,自然是要雁过拔毛,给下面办妥事了,自然得意思意思一下;双方都是心照不宣,按某些潜规则来行事,则皆大欢喜。 

        一次再正常不过的公务活动,也要拿钱开道或运作。而如果是非正常的私下活动,那就更可想而知了,腐败的温床则是随处可见,腐败的理由也是千千万万。对部分官员来说,在争取项目上如此,在跑官、买官上则更是如此。而监督机制的缺失,又如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对副县长而言,县里的资金是争取下来了;而拿公款给副市长送完金条后,自然跟副市长的个人关系上又拉近了一步。于公,是为了县里的发展;于私,取悦了上级领导,日后自然得到照顾,可谓“公私兼顾”。只是,疑问的是,副市长被判,这名送金条的副县长是否以行贿罪查处了?


    Tags:十堰市 原副市长 王华滔 副县长 送金条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