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
董永安的“落马”颇为突然。
2010年12月23日至24日,河南省经济会议在郑州召开,主要内容是回顾当年的经济工作,分析当前所面临的经济形势,安排部署来年的任务。时任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的董永安是与会者之一,当会议进行到第二天时,董永安被省纪委人士带走。
随后,董永安被“双规”一事在河南政界迅速传开,很多人都表示惊讶,这与董永安的“交通厅长”身份有关,因为在此前,河南省交通厅已有3任厅长因为贪腐问题落马。他们分别是曾锦城(1997年,被判刑15年)、张昆桐(2001年,被判无期)和石发亮(2003年,被判无期)。
“现在还在‘双规’调查阶段,董永安的问题不好说。”据报道,河南省纪委的一名工作人员私下里表示,“但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不可能全身而退了。”
记者也注意到,2011年1月上旬,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将董永安的简历从“厅领导”一栏中撤下,并删去了他大多数活动的报道及各种讲话。
落马原因扑朔迷离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超过5000公里,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一。对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来说,这是一个光鲜亮丽的成绩,然而,因董永安被“双规”,省交通厅颜面尽失。
1月5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春节前廉政谈话会。不同于其他系统的谈话会,河南省纪委派出了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纪委副秘书长侯玉林参会。侯玉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河南交通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家坚定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据调查,在董永安主持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期间,河南省审计部门曾在2009年发现下属公路管理局挪用养路费6056.7万元用以建设住宅楼,另在农村公路项目上存在申报项目虚报投资额3.56亿元、违法转包工程1926.5万元、市县未配套资金10.81亿元等问题。
但据媒体报道,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晓共透露,董永安的问题并不是出在其两年零9个月的交通厅长任期内,主要与其在安阳担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时涉嫌经济腐败有关,董目前仍由河南省纪委“双规”,由于其并不参与办理此案,详细情况亦“不清楚”。
据前期采访过此事的多位记者称,董永安事发,恐与安阳的一起房地产案件有关。据传,董在安阳期间,一房地产商托董拿地,董拿了钱,但事没办成,该房地产商遂一直告状。与此形成印证的一个事件是,在董永安被“双规”的两个月前,安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耿清江也被双规,目前主持工作的是一位副局长。
但安阳市房管局一位官员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董永安被“双规”,其实与安阳市房管局局长耿清江的落马无直接关联,并不是坊间盛传的“耿清江‘咬出’了董永安”。 这位官员称,董永安事发,导火索其实是土地问题,“是华城国际花园项目所在的那块地”。
2010年12月30日上午,安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董永安辞去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虽说董永安此次被‘双规’主要是在安阳市长的任上出的事,细查下去估计还是会牵扯到他在交通厅的这两年,但具体情况尚不明朗。”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1月19日,记者为此走访了河南省监察厅等纪检单位,相关人员均表示无法透露关于此案的任何信息。
主政交通厅期间曾注重反腐
从公开的履历上看,董永安的晋升之路比较顺畅。1982年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后,董永安被分配至一拖集团(原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工作。两年后,他被破格提拔为热力车间主任,再两年后,他又被破格提拔为动力分厂副厂长,而立之年,他成了一拖最年轻的处级干部。38岁那年,他被破格提拔为一拖集团副总工程师,2002年当上中国一拖的一把手。
2004年年初,董永安被调往安阳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两个月后成为市长。2008年3月,董出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9年,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之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挂牌,董的职务随之变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董永安被认为作风实干。在就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后,他曾以厅党组书记的身份,给全厅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题目是《牢记宗旨、秉公用权、作风民主、生活正派,为建设公路交通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在发言里,董永安颇为详细地谈及了他的工作思路,他说到要实现交通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以及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建设方针。
在廉政建设方面,董永安并没有3名落马前任那样豪迈的廉政宣言,但他也十分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及与之关联的廉政问题。
2010年7月20号,董永安在谈到下半年工作时表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省厅继续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贯彻落实,年内举办评标专家培训班和廉政风险评估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廉政教育。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制度创新,为全省交通运输的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知情人士介绍,董永安任上在廉政方面最重要的举措,在于探索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评价体系,以及把项目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面考核范围。在2009年2月17日召开的河南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董永安又提出了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有力的手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3个月后,副厅长李占朝因为涉嫌受贿罪被拘留。2010年5月,李占朝因受贿罪获刑13年,涉案金额200多万元,同年7月,李占朝的儿子李晓峰因与他共同受贿获刑8年。
李占朝在河南省交通厅颇有资历,2003年8月起就担任副厅长职务,出事前是厅内排名第一的副厅长,同时兼任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占朝同样被认为是一个实干派,从基层干起,在交通系统打拼多年。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一位干部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说:“总的来说,董永安在交通厅长这个位置上,业务能力还是不错的。”
公开报道显示,董永安上任的第一年,河南省交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就初核案件103件,立案54件,5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交通厅长成高危职位
10多年间,有4任厅长出事,交通领域的腐败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事实上,交通建设领域腐败丛生的现象早已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切。早在2003年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指出,“1996年以来,全国有13个省交通厅(局)的26名厅局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有的地方甚至连续几任出问题,根本原因就是投融资体制、招投标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指出:“交通、城建等领域大案要案频发,必须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减少腐败。”
几年前的一份《河南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称,“行政领导具体从事微观的市场经济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模式,在市场不规范和监督缺失的情况下,如果自律不够,就可能出现建设项目和资金人格化。公路建设立项、投资、建设、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容易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行为发生。”
然而,交通设施动辄上百亿的投资,成了各路人马垂涎的肥肉。为承揽工程,不少人托关系找门路。由于基本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经常出现由项目经理的亲友操控、接包的情况。在副厅长李占朝案中,李占朝之子李晓峰就因为帮助他人违法承揽业务而获刑。
此外,从前3任落马厅长案情看来,招投标环节也已成为贪腐官员敛财的主要形式。张昆桐、石发亮的受贿款的绝大多数均来自参与招投标的公司。
虽然近几年河南省交通厅对招投标程序做了不少改革,但还是出现了围标、泄密等新问题。董永安自己也发现,系统内出现新问题,那就是围标、抬标现象,一个标做出来,中标价比概算还高。围标操作者通过专家、业主把所有的施工单位全部控制了,凡是围标,操纵者自己的施工单位都有把握中标,而不是围标操作者的施工单位一个标都无法中,这里面问题大、成本大,最终吃亏的还是业主。
河南省交通厅工程局集团一名工作人员也曾撰文称,招标人在投标人的行贿下,为了取得不正当利益,私下向投标人泄露招标开“绿灯”已成招投标中的主要问题。
这个系统仍缺乏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某交通系统人士指出,“四位一体”(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投资体制下,一切基建资金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交通行政部门与负责建设的公司多为母子关系,有关部门负责人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很多贪官倒在了建设工地上,这是利用了国家建设项目四位一体投资体制的弊端。”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河南省交通厅纪检组原组长宋长林,在退休前曾担任这个职务长达10年之久,先后送走了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3任厅长。他曾私下里发牢骚说:“我这个纪检组长当得很窝囊!”
前腐后继的四名交通厅长
曾锦城
曾锦城1945年生于湖南,1968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土木系,25岁时就设计出中国第二大石拱桥——浒湾大桥,大学毕业后,曾锦城从养路工、技术员做起,先后担任过河南省新县公路段段长、许昌地区交通局副局长、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周口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等职务。
曾锦城在河南省交通厅任职期间,为解决河南交通的路少、路况差等瓶颈问题,带领全省交通系统风风火火建公路,并推动该省高速公路的起步,树立了“实干家”的形象。他首创的“养路费大包干”方法,至今在河南省交通系统内沿用。
但曾锦城自视劳苦功高,一直抱怨未得到应有的奖励。其间,曾锦城出过几次国,面对西方繁华景象,思想震动很大,产生了“正厅级干部收入太低”的失落感,遂开始收受钱物。
1993年,因被人举报违纪违法问题,经上级部门查处后,曾锦城被免去省交通厅厅长职务,调任周口行署专员。从此他开始大肆卖官。
1995年10月,省纪委决定对曾锦城的问题立案调查,1996年5月30日,曾锦城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1997年10月被判刑15年。
张昆桐
张昆桐1942年生于北京,60年代末大学毕业后到河南工作,1981年~1994年,先后担任平顶山市城建局副局长、河南省计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河南省建设厅副厅长,1994年张昆桐被任命为河南省交通厅厅长。
张昆桐在位5年间,每年在全省交通工作会议上作工作报告,除了部署业务工作外,还大讲特讲党风廉政建设。但他在担任交通厅厅长时就23次收受他人钱物共计40多万元。
1999年10月20日,省纪委正式对张昆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00年2月28日张昆桐被执行逮捕,5月27日,被依法罢免交通厅厅长职务。
2001年3月27日,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张昆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石发亮
1958年,石发亮生于河南省扶沟县。1970年代初部队转业后,先后任郑州市委副秘书长、省政府派驻香港公司负责人等职。从1978年起,三进两出交通厅。1994年再次走入交通厅后,在副厅长位置上干了6年。
1994年7月~12月,石发亮担任郑州市著名的“四桥一路”(均为高架桥路)建设工程指挥者之一。他主持修建的郑州市紫荆山立交桥工程,仅用180天完成了预计工期为两年的施工任务。石发亮因此被评为河南省1995年“十大新闻人物”,并名列榜首。
1999年10月,石发亮开始主持河南省交通厅全面工作,2000年5月,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正式任命为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2年12月中旬,在中纪委的直接领导下,河南省纪委对石发亮实行“双规”,审查其违纪、违法问题。
董永安
董永安1956年出生于陕西西安,1982年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位于洛阳的中国一拖集团的前身——中国第一拖拉机厂。2002年任“一拖”的一把手。2004年步入政坛,担任安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并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3月,董出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9年,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之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挂牌,董的职务随之变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0年12月24日,董永安在参加河南省经济会议时被省纪委带走,随后正式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