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特别报道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记者调查:湖北襄南监狱...
  • ››人大代表为何暴富?
  • ››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
  • ››快讯:大同副市长马斌雇...
  • ››温家宝总理:是人民在养...
  • ››惠州市政法委书记李达文...
  • ››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北京...
  • ››廊坊市委秘书长李波命警...
  • ››【喜讯】第八届新世纪新...
  • ››中青报:辽宁阜新“退休...
  • ››中青报:辽宁阜新公安法...
  • ››山西疫苗事件鉴定结果出...
  • ››铁老大龙京被曝荒淫无度...
  • ››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徐焕...
  • ››新蔡县巨贪张建军交代贪...
  • ››对“奥运期间不要骂贪官...
  • ››舆论监督66小时撂倒重庆...
  • ››山东德州:一场被中断调...
  • ››被舆论监督扳倒的临汾纪...
  • ››美国之音:朱瑞峰与警方...
  • ››美国之音:北京民间反腐...
  • ››美国之音:日花万金包养...
  • ››情妇制造中心
  • ››湖北通山县民营企业被县...
  • ››揭开山西省委纪检委委员...
  • ››山西临汾纪委书记年龄造...
  • ››朱瑞峰揭中办高官日花万...
  • ››瓮安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 ››汪洋誓将“三打两建”进...
  • ››女子晒干爹赠送“连体钞...
  • ››瓮安“6·28”事件流变
  • ››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官员杨...
  • ››济源市对污染企业熟视无...
  • ››上海铁路局厅级铁老大龙...
  • ››一个不靠谱的词:兄弟
  • ››广西来宾市局长日记韩峰...
  • ››德州市行贿日记涉及的官...
  • ››德州行贿日记现身 百名官...
  • ››媒体危机:记者是谁的通...
  • ››新蔡交通局原局长涉嫌贪...
  • 相关文章
  • ››广东电白政协委员当街...
  • ››丈夫为救妻刻假章案:...
  • ››全国政协委员涉嫌买通...
  • ››温商林春平成为阶下囚...
  • ››政协委员周汉民:政府采...
  • ››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案...
  • ››北京市政协委员追问&q...
  • ››四川政协委员称白酒疯...
  • ››山西商人丁书苗被撤政...
  • ››政协委员称广州的士听...
  • ››广东省政协委员:公务...
  • ››上海政协委员打断官员...
  • 政协委员谈城镇化:部分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圈地
    作者:涂重航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03-06 08:18:3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5位全国政协委员“把脉”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表示要考虑农民“上楼”后的保障

      昨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五位全国政协委员就“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回答记者提问。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民“被上楼”、“拆村并居”等现象被记者反复提起。

      对此,出席记者会的委员多表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都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还要考虑农民“上楼”后生活成本加大的问题。

      “有些地方滥用政府权力”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城镇化进程中必然涉及土地空间扩展,而城市化道路受到18亿亩耕地红线限制。因此一些地方出现大拆大建,还提出“三年大拆大建大变样”,目的就是在原有的土地上进行拆迁,腾出新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而农村的旧村改造中,确实也出现一些农民“被上楼”的情况。

      回答记者关于搞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拆村并居”出现问题时,民盟中央委员、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成贵说,有些地方滥用了政府权力,为了增加建设用地,为了扩大土地财政,走的有点极端,甚至强制性推行,这必须要纠正。

      应为失地农民建立保障机制

      谈到土地被征迁后农民的生计问题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焰认为,农村城镇化不仅是农民居住形态的变化,还将带来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没有土地,如果今后又把征拆补偿费消耗掉,将会产生极大的风险和隐患。”他说,农民土地被征迁后,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政府、开发商和农民可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共同建立农民个人账户,等被征迁的农民五六十岁之后,再定期发放养老保险。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委员、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还特别提到,增减挂钩过程中,有些农田转化为建设用地了,按照法律的要求要补上,占了一亩就要补一亩,在补的过程当中就有很多虚的,数量和质量都不足。

      关键词·户籍改革

      户籍问题是城市化最大障碍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制约着城市化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是户口问题。

      蔡继明称,这些年很多地方户籍问题逐步淡化了,就拿北京市来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到单位只解决工作问题,不给解决户口,他们也留在城市工作。没有涉及买房,孩子入学等问题时,有无户籍区别不大。但最近北京的限购,一下凸显了城市户口的重要性,户口问题就更加严峻。

      蔡继明认为,目前城市化进程当中,制约着城市化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还是户口问题。户口簿不单纯是一个户口登记,户口背后隐藏着很多含金量,包括就业、住房保障、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等。这些制度如果不改革,户籍制度是不可能取消的。

      提高城市化进程的质量,不仅涉及进城务工的农民,还有从不同的城市进入到一些大中城市的居民,都要能够享受到当地原居民同等的待遇,当然他一定要为当地做出贡献。

      关键词·农民工进城

      中小城市应成农民工主战场

      蔡继明委员称,除去近1.5亿左右的进城农民工这个因素外,我国的城市化真实水平可能仅35%左右。

      昨日上午温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十二五”期间中国的城镇化要从47.5%提高到51.5%。按照蔡继明委员的说法,“十二五”期间首要着力解决已进城务工时间较长,有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家属加快转变为城市居民。

      李成贵委员认为,发挥大城市吸纳人口功能的同时,应该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吸纳农民工的一个主战场,更多地鼓励和支持就地城镇化。

      对于农民工进城怎么办呢?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健林表示,无论房价再怎么降,恐怕也难降到农民工进城能买得起的地步,“还是应该先租房。”

      关键词·宅基地入市

      建议宅基地进市场

      蔡继明委员认为,无论是农民进城还是农民上楼,在一定程度上都会节省耕地,问题是节省出来的耕地和建设用地如何进行分配?“为什么在自己的建设用地上一定要把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他表示,地方政府在积极地支持,在推动村、镇撤并建新,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盯住了农民的宅基地。目前占统治地位的政府主导型的城市化模式之外,能不能考虑允许农民自主的推进城市化,让土地进入市场,和城市的国有建设用地做到同地、同权、同价,使农民在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这个属性不改变的情况下,让农民分享到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土地红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征地收入要归农民

      李成贵委员认为,拆迁并居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还是要本着几条原则: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选择。有些村庄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形成的,让它几年就变了,农民可能没有准备好,上楼可能会带来很多问题,生活方式变了,生产方式没变,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尊重农民意愿是底线;二是要搞好规划,规划是建设的灵魂。规划要体现科学发展,我们要有一个理性、平和、从容的心态;三,这些拆迁并居征地出来的土地归农民,土地所得的绝大部分收入也要归农民。

      语录

      任何行业里都有道德缺失的人,任何行业里都有道德好的企业家。

      我觉得不能说房地产企业就没有流着道德的血液,这些年来社会慈善捐助排名第一的还是房地产企业,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房地产赚钱多,面临社会压力大,很多人来捐款平衡社会的形象和评价等等,也不排除这个方面(的原因)。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健林

      如果在这里工作一两年,有能力买房,而且是自住房,为什么不允许他买呢?他以后还要长期为这个城市做贡献。

      北京为了治堵,限制外地人买车,北京为了控制房价,限制外地人购房,一下凸显了城市户口的重要性,户口问题就更加严峻。北京的限购令,要提供五年纳税和社保的证明,这个是不是限制的太长了?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是这样的概念,按照标准给你征迁补偿费,似乎万事大吉。这有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委员、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
     


    Tags:政协委员 地方政府 滥用权力 拆村并居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