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北京市政协委员追问&q...
  • 北京市政协委员追问"国企扩张" 质疑"国进民退"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2-01-15 10:30:2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第一幕

      教授抛砖头 质疑国企遍地开花

      昨日9时,小组讨论刚刚开始,市政协委员季冬生第一个发言,“国企改革的原则很明确,有序进退,退出竞争性领域,也就是说,国企要用在刀刃上,用在国计民生领域。可这些年,北京的国企进了哪些领域?退出了哪些领域?感觉现在各个领域都有国企,国进民退。对民营经济而言,国企的发展态势,是不是形成了挤出效应?压缩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

      “国进民退是个伪命题,不存在”,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张宪平回答说,“国企和民营企业既在一个起跑线,又不在一个起跑线”,她表示,国有企业更多时是在履行政府责任和政府行为,“比如2009年金融危机引发的物价稳定问题,京粮集团作为国企,经营的米面食品,严禁涨价,一年多来一直在亏本经营。奥运、汶川地震等紧要关头,冲在前面的都是国企”。

      但她的解释立即受到市政协委员曲凤宏的质疑,“不能否认,紧要关头冲在前面的确实是国企,可同时必须看到的是,政府也给了国企很多优惠待遇……相同的政府待遇,如果同样给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不是也能做好?”

      第二幕

      同为列席人 转向发问引热议

      昨日,市各委办局负责人也出席了这次小组讨论。市卫生局巡视员邓小虹和张宪平同时出现在第三组,并排就座,每个人座位前都立着一个桌牌,分别写有“市国资委”、“市卫生局”。委员们关于“国企扩张”讨论,因一名委员向邓小虹提问“社区转诊”,暂告一个段落。未料,回答完问题,邓小虹再次将讨论焦点,引向了“国企扩张”话题。

      “我也有问题,正好问下国资委张(副)主任,现在国企的发展趋势,是不是‘国进民退’?”同为列席人,邓小虹突然“转向”,对坐在身边的市国资委副主任张宪平发问,再次使关于“国企扩张”的讨论进入高潮。

      邓小虹的提问刚结束,季冬生再次发言,“现在不少年轻人找工作,乐于进国企。这是不是一个趋势?”

      11时,小组讨论接近尾声,委员们关于国企扩张的讨论方兴未艾,张宪平最后“总结陈词”,“我们正在推动国有企业向多种所有制转变,成为公众公司。公平竞争的前提是政府可以购买公共服务,这时所有的项目都可以按招投标进行,民营、国企等等都可以进入”。


    Tags:北京市政协委员 国企扩张 国进民退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