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人民监督网 ->首页 首 页繁體中文
人民监督网文章资讯关注中国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 ››江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郭...
  • ››山西省长不好当 孟学农真...
  • ››中央将接访上升为“规定...
  • ››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
  • ››媒体称网络舆论成中国政...
  • ››淳安县移山填湖大肆破坏...
  • ››河南老村长阻止耕地违规...
  • ››史上最背的高官——孟学...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
  • ››纪委书记为啥住三年总统...
  • ››房产局长抽天价烟续:网...
  • ››让问责成为失职官员的制...
  • ››新闻"内参"与...
  • ››北京“豪宅”奥东18号降...
  • ››胥敬祥冤狱案申请国家赔...
  • ››北京开发商雇人扮演抢购...
  • ››公开惩处涉腐贪官显示中...
  • ››吉林四平市政府违法会议...
  • ››中纪委调整最高法院等多...
  • ››杨俊泽律师就冷国权贩毒...
  • ››四川理工学院出怪事!统...
  • ››张鸣:领导一怒狗掉魂
  • ››浙江湖州女副市长倪玲妹...
  • ››解密丹东市公安滥施酷刑...
  • ››陕西子长县政协常委出资...
  • ››人民监督网特稿:人民公...
  • ››贵州晴隆县一煤矿透水 6...
  • ››浙江千岛湖旅游风景区成...
  • ››法航失踪客机上有辽宁副...
  • ››最高法副院长:中国公民...
  • ››中国电信网络19日晚大范...
  • ››郑州拟出台规定 民告官案...
  • ››江西萍乡、广东深圳两地...
  • ››西门子搞腐败向中国官员...
  • ››住建部专家称公务员住房...
  • ››中央要求县长及书记每月...
  • ››记者称在湖南遭城管殴打...
  • ››党刊称突发事件越捂越炸...
  • ››地图上已搬迁的村落仍在...
  • ››把网络当成一种争取权利...
  • 相关文章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
  • 九月中国问责风暴:19名高官去职
    作者:王全宝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08-09-25 10:29:44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9月11日,冀纯堂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免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

        9月14日,因“9·8”襄汾溃坝事故,孟学农被免去山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辞去山西省长职务。山西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

        9月16日,石家庄副市长张发旺和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孙任虎被免职。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毅,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志国也被免去党内外职务。

        9月20日,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停职检查,临汾市委副书记刘志杰被免职,刘志杰的临汾市长职务和周杰的临汾副市长职务被提名免去。襄汾县委书记亢海银被免职;襄汾县委副书记李学俊被免职,其襄汾县长职务被提名免职;襄汾县副县长韩保全被提名免职。

        9月21日,深圳龙岗区政府副区长黄海广因“9·20”火灾被提名免职。

        9月22日,河北省委决定,免去吴显国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国务院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检总局职务。

        9月22日,因为河南登封市新丰二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登封市委书记张学军被党内警告处分,吴福民被免去登封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登封市长职务,登封副市长张宏伟被建议免职。

       

        “最近一系列官员被免职,都是由公共事故频发造成,从而出现了一个问责高峰。”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昨天对早报记者说,一系列的官员问责,对目前中国官场冲击相当大。

        “这也说明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度更加严格了,比以前更加到位、更加严厉。”刘春说。

        他同时表示,近期一系列的公共安全事件的集中爆发,揭露出有些地方官员严重失职的行为。“应该严查引咎辞职官员背后可能的腐败渎职问题。”

        2008:行政问责年

        从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到三鹿奶粉事件,再到深圳龙岗区大火和登封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本月公共事故集中爆发,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也至少引发了导致19名有关高级官员引咎辞职或遭免职问责。

        “这个9月是某些官员的黑色9月。”刘春说,昨天,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成为9月因一系列安全事故去职的官员中又一名正部级官员。”

        他认为,过去官员引咎辞职是个新鲜事物,大家感觉比较新鲜,一些官员不能接受,而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制度化的严格,严肃的追究制度,问责官员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制度,而且也形成了一种惯例,只要有公共事件发生,必然有官员承担责任,主动辞职或者被上级政府免职。”刘春这样描述目前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度。

        实际上,早在2002年中央颁布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就对领导干部引咎辞职作了明确规定。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第四章第十四条就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两年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二条也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在此基础上,将引咎辞职制度法制化。”刘春认为,引咎辞职是我国法律责任体系中一种新的责任制度。从法律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事管理中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2008年是行政问责年。”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表示,这个提法在去年“十七大报告”的文字中可见。

        可以印证的是,在今年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2008年要选择部分省市和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严查背后的渎职腐败

        9月21日,在“9·20”特大火灾事故现场会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发火说“谁也不准推责任,要把此事处理到底”。

        刘玉浦说,“9·20”特大火灾事故,除了客观原因外,主要是人为主观原因。“涉事俱乐部无牌无证开了这么久,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为什么不抓。”他表示,以后排查隐患后要签名,再出问题就追究签名的。俱乐部无证经营一年多为何无人发现无人处理?“这么豪华的歌舞厅,营业一年时间,竟然没有营业执照,这是不可思议的。”刘春表示,“9·20”特大火灾事故暴露了有些地方监管形同虚设。

        温家宝总理21日在北京看望患儿并考察奶制品市场时表示,奶粉事件暴露出政府监管不力,“我们前一阶段在奶源的收购检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奶制品市场管理等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

        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谈及山西襄汾溃坝事故时也表示,不排除事故背后有腐败问题。“这也是事故调查必查的内容,一经查实,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他说。

        “没有发生公共事件时,就没有人监管,这里面是否存在不正之风?是否存在腐败行为?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调查。”刘春认为,目前行政监管体制漏洞太多,应该到了很好反思的时候。

        “引咎辞职不等于辞职完事,还要看是否有刑事责任。”刘春建议,司法部门应该介入,严查问责官员背后的渎职腐败行为。

        监管端口前移

        如何让官员尽到责任,如何让官员严格执法?刘春认为,这是治理事故频发的根本性问题。

        “出了事再问责,这只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只能警醒官员更加尽责,而不能解决潜在的事故危险。”

        “监管端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刘春认为,预防事故频发的重要措施就是要求官员工作在平时,执法要严格,在日常中把危险消除。“‘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暴露出我们监管部门在产品生产加工领域,无论事前、事中的监管都近乎失灵,形同虚设,而事后亡羊补牢已经为时太晚。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请你记住,无论你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个角落,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请你记住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相关文章评论∷    (欢迎对相关文章予以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民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请勿使用以下字符[';%]
       评论摘要(共 7 条,得分 610 分,平均 87 分) 查看完整评论
    [回复] 7言论   打分:100 分  发表时间:2008-11-22
    · 狠狠地杀贪官!!!!!!!!
    [回复] 6wym1230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9-28
    · 第一 关键是要解放 官念 
       解放官的念头 首先政府应制定内部优待政策 建立一套过硬的领导班子 
    [回复] 5wym1230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9-28
    · 渎职不灭 思想何解 民何能富 省何能强
    还利于民和还权于民
    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与加快富民强省 中国法治三十年 改草开放三十年的经
    [回复] 4wym1230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9-27
    · 探讨法理 维护正义是每个公民的天职 自古以来无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虽然也是人定的 但无论是谁定的首先自要遵守 在基层人民法院认为 法律是为共产
    [回复] 3wym1230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9-27
    · 我们的目的是要求国家 政府 机关 公务员依法履职
    [回复] 2wym1230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9-27
    · 对群众的请求及时受理 于情于理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解决终结
    [回复] 1wym1230   打分:85 分  发表时间:2008-09-27
    · 并不希望要搞夸谁!一棍子打死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联系我们 - 本网简介 - 证件查验 - 用户中心

    主管:人民监督网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